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宣城中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专项报告

02.06.2016  16:05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5月30日至31日,在宣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宣城中院院长钱明树就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经常委会审议,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近年来,全市法院严格按照中央指示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努力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已形成较为完备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2015年,全市法院共对1625件案件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化解,成功率达67%,其中,专职调解员化解622件,化解成功率71%。2015年,省高院对该市法院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宁国法院荣获“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泾县法院、郎溪法院荣获“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先进法院”称号,该项工作整体走在了全省前列。

  会议审议认为,宣城中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上取得了很大成绩,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应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并提出几点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引领、社会各界参与的格局,努力形成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明确适宜非诉讼方式解决的案件范围,做好合理分流,规范司法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