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多举措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效果好

03.06.2014  18:26
 

  安徽法院网讯  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失足少年,定远县人民法院在采取系列措施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诉讼权利

  一是选派具丰富审判经验的女法官主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邀请热心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的区妇联和教委的女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二是严格执行不公开审判制度。每次庭审前,该院审判长都亲自核对到庭人员,邀请有利于审判工作和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的近亲属和教师等旁听,禁止以任何方式公开审判,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三是依法保证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权。庭前告知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为其委托辩护律师,对无监护人和监护人无力委托辩护律师的,法庭到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二、注重庭前调查。庭审前,法官在认真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向未成年被告人的亲属、老师、同学了解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实施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前后的表现等综合情况,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寻找感化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审理方案。

  三、注重法庭教育。在法庭辩论之后,增设法庭教育程序,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由公诉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从不同的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律教育,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注重和其家长沟通,督促和要求家长重视孩子的教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障其重新入学,接受良好、正规的教育。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不成熟的特点,探索使用“圆桌”审判未成年人犯罪。在庭审中增设教育程序,对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

  四、强化判后释疑。针对未成年被告人一般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社会认知程度较差的情况,审判人员在宣判后,对未成年被告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会详细讲解判决的理由和根据,讲授相关的法律知识,听取他们对判决的意见,耐心解答他们的疑问,力促服判息诉。

  五、注重帮教回访。建立未成年人缓刑人员帮教网络,与缓刑人员的家长、所在社区、学校、单位及当地派出所保持联系,专门成立帮教小组,定期开展帮教活动。坚持回访制度,对所有未成年人缓刑人员,均建立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