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名单)

30.09.2017  10:34

9月29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决定免去吴秀兰的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汤林祥的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令新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沈世所的安徽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一庭庭长职务;李家宏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张长合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南斌的 合肥 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强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高辉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唐晓佳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朱南斌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杨基富为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记者 汪乔)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News.Hefei.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