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实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制

29.01.2017  22:08

  省环保厅日前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排污许可制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工作。排污许可制将强化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达标排放。根据环保部要求,6月30日前,各地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排污许可制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国内多个省市陆续试点实施排污许可制,但着重点是核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国家层面没有统一实施排污许可管理。近年来,国家多项生态文明重要文件提出要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与多地试点的许可制不同,这次全国统一实施排污许可,要求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自证守法、信息公开”。许可证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又是环保部门的执法依据。

  根据计划,6月30日前,各地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核发机关为各设区市环保局。省环保厅要求各地环保部门担负起核发与监管责任,对企业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对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减少污染物排放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根本手段。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固定污染源是我国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排污许可制抓住固定污染源,实质就是抓住了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通过排污许可证强化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并有效控制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