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名少数民族干部当选4月份“安徽好人”

01.06.2015  12:06

 

 

日前,经安徽省“安徽好人”评选委员会和公众代表评审团评定,全省有10人当选4月份“安徽好人”,其中2名少数民族干部,分别是20年来义务开展中小学生法制宣讲3000多人次,开设QQ在线并免费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的阜阳市颍东区法院“法官妈妈”穆鑫(回族);从父亲手中接过帮扶贫困孤儿张可田的重任,46年始终延续意外“亲缘”的和县林业局公务员海涛(回族)。

 

这2位少数民族干部多年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道德价值观,爱岗敬业,积极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