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座谈调研法律援助工作

24.04.2018  16:33

4月17日下午,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与法律援助工作处工作人员座谈交流,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处职能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情况,副厅长夏月星参加座谈。

姜明指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整体发展状况良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成绩居前,工作运行健康规范,社会影响越来越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姜明强调,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推进,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期待更高,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一是要深刻把握法律援助法治民生的根本性质。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发挥法律援助接近困难群众、靠近弱势群体的优势,用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全面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 习总书记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最根本要求。要带着感情做法律援助,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援助,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典案件,让群众满意。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队伍建设,举办业务培训,引导法律援助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 三是进一步要加大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力度。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既有物质层面的,更有安全、法治、公平和环境等精神层面的。如何把法律援助提供的更便捷,要向信息化、智能化找答案。信息化建设项目要更加注重科学、便民,要为下一步扩展预留空间,要与人民群众最常用的工具相融合。在建的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加快推进力度,项目建成后,要注重宣传推广,发挥实际效果;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要摸清基础情况,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工作调研,综合调度使用法律服务资源。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组织实施民生工程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法律援助的首要职责是兜底性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不能好高骛远。

 

 

(厅法律援助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