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力促部门工作
24.06.2014 17:24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近年来,天长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入开展工作评议,加大对部门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部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效能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
票决决定,决策更加民主。常委会每年年初通过票决形式确定4个市直部门为被评议单位,主任会议研究制定评议实施方案,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开展评议调查,切实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两次报告,监督效力递增。第一次报告是被评议单位向常委会作本届以来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评议小组的评议调查报告,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会后整理印发常委会评议意见。第二次报告是被评议单位向常委会作评议整改情况报告。较第一次报告时间间隔两个月,报告的范围缩小、要求更高,并对评议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
抓好两端,形成完善机制。有始才能有终、善始方能善成。在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调查的基础上,面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征求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安排市审计局对被评议单位开展专项评议审计调查,通过扩大调查研究的覆盖面和针对性,进一步强化工作评议的问题导向。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评议工作小组的调查报告、评议审计调查报告,进行认真把关,把着力点放在促进部门工作上。工作评议结束后,形成工作评议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报告报送市委。
按照建设“三个人大”的要求,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专题询问实施暂行办法,随着制度创新与实践创新的有机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将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天长市人大常委会 董来银) 信息来源:滁州市天长市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4.06.201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