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男子与已婚女网友发生性关系 用裸照威胁敲诈钱财

08.01.2015  19:29

近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4年7月,被告人潘某通过手机QQ认识了一女子,双方聊天后互留手机号码,之后双方多次发生性关系。在发生性关系时,潘某用手机偷偷拍下了该女子的裸照。随后,潘某因赌债无力偿还,遂想通过裸照威胁该女子索要钱财。

同年9月14日,潘某通过手机短信和微信方式联系该女子,并向她发送了一张上身裸照,以此威胁索要5万元,表示如果不给钱,就将裸照发给其丈夫和儿子。

该女子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假称已凑到3万元,潘某赴约见面拿钱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市场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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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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