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太阳乡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后期管养工作

22.01.2015  03:44

      为切实巩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果,霍山县太阳乡四措并举,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一是明确管护责任主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建立“村民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和乡村监管服务”的管养机制,属村集体项目的,村委会是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管护责任;属组集体项目的,村民小组是责任主体,村委会协助村民小组落实管护责任。

      二是落实专人管护。村民委员会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类分项目初步确定管护人、管护标准、管护报酬等,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签订管护协议,确定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责任,并报乡民生办备案。

      三是落实管护经费。通过乡“以奖代补”和村级自筹的方式,拓宽渠道,加大对项目管护资金的投入,奠定管护物质基础,增强管护责任人的管护积极性。

      四是建立管护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后期管护长效监管机制,乡成立项目管护办公室,定期组织纪检、财政、农经等人员对民生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项目维护、资金使用等情况。

( 来源:霍山县太阳乡信息站  作者:杨延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