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季度安徽27大类食品不合格 合肥10家企业上黑榜

14.02.2015  15:02

新春佳节来临,家家户户在忙着置办年货,那么您购买的年货质量过关吗?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省级监督抽检结果,在2014年四季度,省食药监局对全省1208家企业进行了抽检,涉及27大类食品,其中,101个批次不合格。此次检查中, 合肥 地区有10家企业上黑榜 。

27大类食品,合格1551批次,不合格101批次

在上年第四季度最新的一次抽检中,省食药监局在全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共组织1652批次产品进行检查,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茶叶、蜂产品、酱腌菜、食用植物油等27大类食品,其中合格1551批次,不合格101批次。其中,标签不合格53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48批次。

不合格产品主要为白酒、食用植物油、炒货、糕点、肉制品、调味料、豆制品、水果干制品等,像本次抽检统计有11个批次白酒酒精度不合格,该项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不合格的产品批次也涉及市民常买黑木耳、炒瓜子、台湾烤肠、高山茶油等年货。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为过氧化值、酸价、酒精度、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苯甲酸、水分等项目。

10家登上黑榜的合肥地区企业,不合格产品涉及山楂片、蜂蜜、柠檬等。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将会继续公布、督促整改并依法组织查处。

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为过氧化值、酸价等项目

省食药监局通报指出,亳州市香得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油(450ml/瓶)、安徽金粮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粮贡原浆酒(500mL/瓶 42%vol)、舒城县城关镇笑帝黄酒厂生产的黄酒(散装)、黄山市滨江食品厂生产的徽墨酥(400g/包)等均被检出酸价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青阳县九华灵果食品厂生产的炒瓜子(称重)、舒城县东方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油茶籽油(500ml/瓶)、黄山余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籽(5kg/袋)、合肥市包河区腌腊食品厂生产的咸鸭爪(散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氧化值超标现象。

此次抽检中,亳州市5家企业生产的6款白酒均因酒精度含量不符合规定,而登上“黑名单”。其中有安徽亳州市老酒坊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酒坊酒(500mL/瓶 42%vol)、亳州市青梅煮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年原浆酒(10年窖藏)(450mL/瓶 52%vol)、亳州市天源酒厂生产的淡雅古酒坊酒(500mL/瓶 42%vol)、九年原浆酒(500mL/瓶 42%vol)、亳州市金穗子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浆酒(450mL/瓶 42%vol)、安徽淮河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原酒)(1500mL/瓶 51%vol)。

对已上市未销售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召回

春节期间是零食的销售旺季,此次抽检中将其作为重点。经检验,安徽省怀远县鑫泰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粉(25kg/袋)、宿州市百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台湾烤肠、黄山市金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炸蚕豆(2480g/袋)等7款食品均大肠菌群超标;黄山市歙县秀 美食 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腊八豆腐(208g/袋)、安徽来发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楂片(128克)等5款食品均菌落总数超标;泗县墩华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墩华花生(100g)、黄山市滨江食品厂生产的长生酥(400g/盒)被检出了霉菌超标。食品专家提醒,食用这些小零食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

此次监督抽检发现,安徽天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陈醋(460ml/瓶)、生抽酱油(450ml/瓶)、虾籽酱油(450ml/瓶)这3款产品均存在苯甲酸超标,如果过度食用此类防腐剂添加过量的食品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省食药监局已要求抽检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将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对已上市未销售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召回。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将继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全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环境。(石跃新 记者 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