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对广场舞立法:“划地盘”就能完事?

01.09.2014  09:53

本期议题  一提到广场舞,人们眼前难免就会浮现出一群身影欢动的大妈,耳边也会响起那一首首萦绕不去的“神曲”。上周四,《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首次审议。《条例》拟对广场舞立法,提出由区政府划定一定区域,供市民进行健身,并确定音量标准。

支持声    将能跳得更加安心   

对于已经退休赋闲在家的市民们来说,广场舞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舞台,不但可以强身健体、交朋结友,还能丰富大家的精神文化生活。尤其是对于一些独居老人来说,常年儿女在外,内心十分寂寞。而一旦跳起广场舞,仿佛又回到了青春岁月。

作为一项市民自发组织的娱乐活动,广场舞的存在符合部分市民的生活需求。现在政府主动采取措施立法保障,并划定相关专门区域供广场舞使用,对于其爱好者来说,不仅避免了四处寻找场地的尴尬,也会减少与其他居民之间的冲突,能够跳得更加安心。

反对声    很难保证人人守法

六七月份,正值中高考。那一段时间,有很多家长投诉广场舞产生的巨大噪音影响了孩子学习、休息。其实现在广场舞已经不算是广场舞了,一到傍晚,有人在小区前放一台录音机、两个音箱,一群人聚在一起,按钮一按,歌曲一放,就开始跳起来了。一跳好几个小时,想在家清清静静地过个周末都不行,更别提出去溜达时,稍微大点的空地全被占了,走路都得绕着。声音还一拨比一拨大,根本受不了。

现在又要给他们划定专门区域,这样一来会不会占用其他人的健身空间呢?再有就是现在跳得人越来越多,本身就存在地盘之争。当划定的区域满足不了实际需求时,还是会存在这种问题,同时,很难保证所有跳舞得人都能按照法规行事。

建言声  从“对立”到“体谅”

跳广场舞与居民安居本不该是对立的关系,居民有跳舞健身的权利,附近的住户也有享受安静的权利。广场舞扰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不足。而广场舞的地点和声音大小,是解决的突破口。在有限的城市资源内,寻找适合的空地作为场地,是相关部门需要去解决的。如今,政府拟主动给广场舞立法,提出由区政府为广场舞划定一定区域,并确定音量标准,正是朝这一突破口努力。

当然,一旦立了法,确定了区域,有关部门就要认真管理、严格执法。而在政府部门的引导和规范下,跳广场舞的人自身更要在时间点选择和音量大小等方面,遵从规定,多多考虑他人感受。其他市民也应抱有宽容和欣赏的心态,不要总对广场舞戴着一副有色眼镜。

微言大义

@梦天涯mty:有必要,太吵了。

@阿狸的事儿没完:“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划定一定区域供市民健身。”这其中“不影响”本身就很难界定。另外,健身扰民其实还是因为大妈们没有更空旷的健身地点,一味的靠立法靠强制去解决问题不是好方法。

@小猫钓鱼1014:广场舞是好事,活跃了生活,为何就这么引争议?

@汪jojo稀饭小白栀子:我觉得只要不扰民不用这么群起而攻之大妈和她们的广场舞,晚年找到一点乐趣多难得呀,而且看她们起舞的样子很可爱 。

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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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资讯标签: 广场舞 合肥拟对广场舞立法 划地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