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或出台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法规

23.09.2014  16:41

从厦门一名大学生乘坐电梯被卡身亡,到西安一名研究生从电梯井坠落……近来,一些城市连续出现电梯致死、伤人、困人等事故,不少乘坐者表示担忧。9月18日本报《电梯能否放心乘 本周迎“大考”》一文也颇受读者关注,电梯安全的话题持续发酵。据悉,为推进电梯安全运行工作法制化,合肥将适时制定具有合肥特色的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地方法规。

物业严重失职上“黑名单”

“我搬进小区还不满一年,所在楼层的电梯按钮就已经损坏。按键根本无法使用,每次回家都很麻烦。”27岁的罗先生大吐苦水。原来,他在今年初搬进了政务区一小区,家住五楼的他,现在只能从小区地下室搭乘电梯到四楼,再爬楼梯才能进家门。3月份出的问题,到现在已经9月中旬了,还是没有修好。罗先生说,他多次跟物业反映,得到的回答总是需要更换零件,得报到电梯维修签约单位,等待相应配件到货。而且,动用的维修费用比较大,得向公司申请。对于物业的说法,罗先生很是不满。

对此,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看来,应该对行政不作为,监管不力、推诿责任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建议把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和维保质量的高低纳入物业和维保公司资质评定的重要指标。值得注意的是,还要对违规设计和施工建设单位、恶意低价竞争维保公司和严重失职物业公司实行黑名单制度。

  开辟“养老金”使用绿色通道

记者从合肥电梯行业协会了解到,1963年以前,交通饭店、长江饭店就用上了垂直电梯。而2006年作为一个节点,合肥市大举进行“旧城改造”,一些新建小区陆续用上了电梯,在那个时候,包括交通厅、国税、地税局等企事业单位也都陆续安装了垂直电梯。截至2013年底,合肥在册各类电梯38296台,其中,住宅小区电梯约2.6万台。10年间,电梯数量翻了20倍每年增速20%,合肥电梯总数约占全省总数一半。

虽然国家没有对电梯使用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但是,一般情况下,住宅电梯使用10—15年后需要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数据显示,我市超过10年以上老旧电梯达到1500多台。随着时间的推移,老旧电梯数量逐渐增加,零部件磨损,老化问题日益严重。

走访中,记者发现芜湖路上一座投入使用不到十年的写字楼内,原先7部电梯坏掉了4部,楼内居民和办公人员使用起来很紧张。而大钟楼内的电梯早已关闭两年多。

对此,合肥市有规定,电梯大修改造费用可以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但是,电梯“养老金”使用渠道并不是很畅通。

此前,市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建议,开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快速通道,简化电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而新建住宅小区交付时,探索房产开发企业交付时,缴存电梯大修(更新)基金制度。此外,我市还将研究电梯商业保险制度。

  适时出台合肥专业性地方法规

全椒路附近一个小区,一说到电梯,65岁的周先生就打开了话匣子。他说,今年小区换了物业公司还不错,打了电话立刻就派人来修。去年情况更差,最严重的时候两个月电梯都是坏的,老年人上下楼梯都非常受罪。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时,发现该小区电梯机房没有建设通风口、未安装降温或者排风设备,在高温环境下,给电梯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与该小区一样,很多电梯部分基础和配套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也成为影响电梯安全的隐患。2012年8月1日后建成的高层住宅,未执行《住宅设计规范》关于超过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住宅应配一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的要求。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政府在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下,对相关职能部门在电梯配备规格、招标品牌、机井机房设计建设、安装调试、验收交接、管理和维保、应急救援、大修更换以及宣传教育等各个环节,所承担的职责进行明确,不留死角。

采访中,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重点围绕电梯配置规格、招标品牌、机井机房设计建设、安装调试、验收交接、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大修更换、宣传教育等环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业主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建立电梯维保价格定期发布机制、维保人员培训机制等内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适时制定具有合肥特色的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专业性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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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资讯标签: 电梯安全管理 地方法规 合肥或出台电梯安全管理地方法规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