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乡用”破解基层医院“留人难”

18.06.2017  14:22

  ◎建立周转池制度,破解编制、岗位“瓶颈”

  ◎县级医院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单独招聘、统一分配

  ◎服务满5年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可回县医院工作

  乡镇基层医疗机构长期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导致基层群众有病仍往大医院跑,客观上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我省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工作,建立乡镇卫生院岗位固定、人员流动、服务持续的“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医卫人才不足和引进困难等问题。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意见(试行)》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县管乡用”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着力破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同时,体现改革精神,打破惯性思维,首次实行编制、岗位“县管乡用”,人员县乡互通,创新了基层人才管理体制机制。

  创新编制、岗位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编制周转池、集中设立基层岗等创新政策,建立人员“县管乡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周转池制度,健全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基层岗位实行集中管理,充分整合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岗位资源,破解编制、岗位“瓶颈”。

  创新医务人员招聘方式。改变过去纳入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的模式,赋予县域医共体新的内涵,发挥医共体牵头单位作用。在基层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范围内,统一制订招聘方案,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或医共体牵头县级医院组织单独招聘,体现谁主管、谁负责。招聘岗位一般仅设置专业、学历、年龄等方面基本条件。县级医院或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统一开展招聘,单独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打捆组团”参加,对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采取校园招聘或直接考查方式招聘,简化招聘程序,体现为用而招,实现人岗相宜。合理分配定岗,招聘结果确定后,由县级医院统一分配定岗,根据基层医疗服务需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地域分布及拟聘人员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分配去向,签订三方聘用合同,着力提高招聘工作针对性。

  创新基层引才政策措施。对于县级医院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的在岗不在编人员,可经过考试、考核安排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确保人才下得去。同时,对服务满5年的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县级医院工作,保证基层的人员有机会上得来,确保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有保障、管理层次高、发展有空间,最终实现县域医共体范围内人员合理流动,盘活现有岗位资源。

  据介绍,我省此次选择肥西县、天长市、亳州市谯城区、怀远县、阜南县、东至县等6个综合医改示范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县管乡用”具体办法,并将在全省逐步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