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实行“长期病事假承诺制”
07.07.2015 18:2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我郑重承诺:我请假所列情况和原因都是真实的,如发现我借病、事假从事其他工作,或从事盈利性活动,我自愿接受追缴病、事假期间一切工资待遇,并接受组织严肃处理……”从7月份起,阜阳市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实行长期病事假承诺制,干部职工请长假须签订《长期病事假承诺书》。
该局针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个别干部职工随意请长假、个别股室所队负责人随意批假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制度明确规定:干部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由监察室统一印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坚决杜绝口头请假、电话请假和代人请假。长期病事假一次批假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因病需续假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病假期间医疗有效票据,并签订《长期病、事假承诺书》,对自己的请假真实性作出公开承诺。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皖人社秘〔2013〕290号文件执行。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7.07.201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