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人大常委会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

13.11.2014  14:20
  近日,阜南县人大常委会下发了《阜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以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制度明确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为规范。
      《守则》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加强与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带头到选区向选民述职,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解民忧。《守则》明确常委会将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制度,记载其出席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参加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及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等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守则》还就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请职务”做出了明确规定,未经批准一年内两次以上不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和一年内出席会议次数不足常务委员会会议次数半数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提出辞去组成人员职务。 信息来源:阜阳市阜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