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五个强化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

17.04.2015  11:01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推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来安县民宗局根据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积极做到五个强化,把责任明确到基层,把工作落实到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切实落实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对管理混乱、出现问题的,追究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是强化三级网络。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完善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更新印发各乡镇分管民宗工作的负责人、民宗工作助理员及村(社区)民宗工作信息联络员及联系方式,构筑完善有效的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县、乡镇、村(社区)无缝对接。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作为“三个文明”建设评先评优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权。将日常督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信息员队伍。在少数民族村、宗教活动场所所在村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多的社区培养专职信息员,建立健全防范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快速通道。

 

五是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在民族宗教领域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预案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联手互动,有力地维护了全县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