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法院:执行利剑再出鞘,强制腾空3000平米拍卖房屋

13.02.2017  19:01
 

  安徽法院网讯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拍卖竞买人的合法权益,2月6日上午9时,南陵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南陵某某玻璃有限公司实施强制迁出被拍卖房屋的执行行动。

  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近3000平方米房屋被依法拍卖

  被执行人南陵某某玻璃有限公司于2011年向某银行借款300万元,并由申请执行人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签订了《反担保抵押合同》,以厂房和办公楼等资产向申请执行人提供反担保。被执行人后因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贷款,申请执行人作为担保人,代为履行了还款义务。2015年,申请执行人向南陵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南陵法院于2015年8月作出民事裁定书,准予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两处房产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由申请人在4695361.09元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裁定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南陵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两处房产进行评估后,依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2016年11月10日,买受人安徽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最高价竞得。

  被执行人拒绝交付房屋,法院节后强制腾空

  虽经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告知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叶某仍拒绝腾空房屋,不仅聚集家人在办公楼内居住,且将厂房对外出租,导致买受人无法实现所有权。因买受人系一家生产经营种子的企业,而眼下春耕在即,为保证买受人能及时投入生产,不耽误农时,南陵法院在春节后快速反应,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制定周密稳妥的强制迁出房屋的执行方案,由分管院长带队,执行局长任现场执行组长,并邀请公安、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派员配合,保证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执行活动依法有序计划详密,取得多重法律和社会效果

  执行过程中,叶某情绪激动,妄图以放瘫打赖的方式阻挠抗拒执行,在场执行人员迅速强制将其带离。在腾空现场,执行法官仔细勘查了办公楼内的物品后,依次进行清点、登记和装箱搬运,全程留痕。经过近7个小时的工作,办公楼已经全部腾空。厂房承租户经过有效沟通,已经承诺自行搬出。叶某被带离后,通过其亲属做思想疏导工作,情绪逐渐稳定,在搬迁过程中自动返回执行现场收拾物品。

  通过人民法院强制腾空行动,有效的维护了债权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被执行人也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同时,也协助政府盘活开发区存量闲置资产,促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