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劳动课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 聘请能工巧匠当兼职教师

18.09.2015  11:13

记者昨日从省 教育 厅获悉,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根据《意见》,小学(三年级以上)和初中要开设劳动与技术教育课,并且每周分别不少于2课时和1课时。

意见》要求,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劳动教育。要将劳动课列入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计划,精心设计,认真组织,使课程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义务教育阶段3到9年级切实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并保证小学和初中每周分别不少于2课时和1课时;普通高中要开好通用技术课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并保证劳动与技术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通用技术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其他学科也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校内劳动,开展劳动实习和实践活动,同时也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地在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特岗教师招聘中,要加大劳动教育专任教师招聘力度;同时,要广开渠道,开门办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