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上报“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财政局,省旅游(粮食)集团公司、安徽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
根据省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批准的《安徽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上报维修改造项目(项目计划在“安徽省粮油仓储管理系统”下载)实施方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方案内容
1.维修改造对象;2.维修改造内容;3.实施进度计划;
4.资金筹措;5.组织领导。
具体请按附件模块格式,县(区)统一报送市粮食局、财政局,由市汇总并连同县(区)请示件一并上报省粮食局、财政厅。
二、注意事项
1.重点维修项目维修的仓房须是省下达计划安排项目,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2.改造升级项目须在确定改造升级前,商请该仓房原设计单位或总体设计单位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出具可行性报告,以确保生产安全。
3.恢复重建项目仓房屋顶应为预应力双T板、大型屋面板或拱板结构。对2014年省财政已预拨资金安排的新(扩)建仓容,一并列入本次恢复重建计划管理,执行统一补助标准,已开工或未开工项目,均应包括在实施方案中。
4.在重点维修、改造升级和恢复重建的同时,同步进行功能提升。按照库点实际需求,在项目投资概算内,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和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测控、谷物冷却等科学储粮设施,粮库信息化建设同时列入实施方案中。
三、有关要求
(一)报送要求。报送实施方案的同时填报安徽省危仓老库《重点维修项目明细表》、《改造升级项目明细表》、《恢复重建项目明细表》,以及附表说明中要求的附件材料等。
(二)时间要求。以市为单位,于9月26日前以正式文件将实施方案及附表一式两份上报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办公室(省粮食局仓储处),同时报电子版。
(三)没有按规定上报实施方案及附表,影响项目的审批,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省粮食局联系人:方 政
联系电话:0551-62889716
传 真:0551-6287053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联系人:余 萧
联系电话:0551-65100450
附件:1.重点维修项目明细表
2.改造升级项目明细表
3.恢复重建项目明细表
4.××市(县)关于“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模块)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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