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政策昨起再次调整 首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

28.04.2015  16:56

昨日,记者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获悉,继4月8日省直公积金二手房首付比例政策调整之后,4月27日,省直公积金政策再次调整,直接明确将首套房首付比例由此前的最低3成降至最低2成,和 合肥 市直公积金再次处于“同一起跑线”。

此前,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就曾发文,表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60%降至30%,贷款利率上浮10%,但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一直为30%。

4月27日,这次是省直公积金第二次发文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房(含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20%;还清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含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价的30%。

该中心同时提醒:在这之前贷款资料已受理的,按原规定执行,不享受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