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

10.10.2016  23:31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0月9日上午,在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里,民一庭法官现场发放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刘某及其工友终于拿到自己的工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刘某家住淮南市谢家集谢二东村居委会,在2014年3月至9月期间,刘某一直带队在淮南市盛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包的,由被告刘某承包的淮南市八公山区澜山和府建设楼工程项目12、13、14、16号楼从事水电安装等相关工作,在工作完成之后,原告刘某多次找两被告讨要工资均无果,无奈这下原告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归还自己的工资,2016年5月17日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刘某偿还原告工资,淮南市盛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判决之后,为了确保原告及其工友可以拿到自己的工资,法院又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在今天将原告被拖欠了长达两年的两万余元的工资交到原告及其七名工友手中,案件才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