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局关于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埇商[2014]63号
局属各企业、区重点商贸企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在商务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依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商务行业实际,制定商务领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商务行业特点的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进一步提高商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遵法、知法、懂法和守法、用法能力,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商务行业安全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成立商务行业宣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
组 长:武芳芳
副组长:曹永杰
成员:区商务局各科室负责人
局下属企业均要成立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所辖区域内商务行业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三、活动安排
1.、动员部署
各单位都要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工作方案或者工作计划,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2、专题培训
区商务局对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解读,组织开展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
各相关单位要组织所属各门点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开展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安排全员的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使每一名员工都熟知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熟知自己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3、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在主要经营场所悬挂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标语、宣传画、挂图等,营造浓厚的宣传贯彻的氛围。
4、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区商务局将把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落实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八打八治”专项行动等方面的新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参加区安委会组织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安全生产法》作为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务求实效。区商务局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隐患排查、联合执法检查、教育培训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有行业特点的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
(三)及时总结,加强反馈。我局将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纳入我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评价考核。各单位在组织各阶段宣传活动期间要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计划推进并取得实效。
宿州市埇桥区商务局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