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黄湾乡多举措做好城乡居保养老金申领、发放工作

11.03.2015  15:06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乡居保管理,让城乡居民老有所养,黄湾乡根据新政策,对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老人,采取多种措施及时为他们做好参保缴费及待遇发放工作

  一是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参保人于年满60周岁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我县将不再实行到龄上报制度,乡镇人社所每月先从系统的“人员到龄通知”导出到龄人员名单,查询缴费情况,欠保费的、未银行开户建档的,分配给村信息员通知参保人。针对欠费人员督促村信息员逐人进行核实告之,要求本月必须将欠费人员续保到位,确保到龄人员养老金的及时发放。

      二是做好参保人建档立卡工作。参保人持证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村(社区)信息员负责审查参保人的相关资料,于每月15日前将经参保人签字确认《参保表》等材料报送乡人社所,乡人社所及时对参保资料进行审查后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于每月20日前将参保人员材料报送县城乡居保中心以便为参保人员开具银行存折,建立参保档案。

            三是规范养老金发放程序。到龄领取人员的社保卡和“专用存折”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在地农村商业银行领取,缴费人员到乡镇人社所领取。乡人社所制作养老金领取花名册并要求领取人签名,在发放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领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