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意见促进特色小镇建设 将优先安排用地

22.06.2017  15:41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提出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要围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重点保障特色小镇 旅游 、健康及其他产业用地。对符合省级预留指标使用条件的特色小镇用地,由省按照规定程序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对于特色小镇建设,我省将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国家鼓励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乡村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其他乡村旅游项目。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文化项目经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门为老年人提供 生活 照料、康复护理、医疗、托管等服务,经有关部门确定属于非营利性的,其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的土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为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发展设施农业,《意见》还明确支持特色小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治区内涉及建设用地整理的,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给予配套。通过整理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所节约的土地,在优先复垦耕地、满足农村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用于特色小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