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休宁县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宽进严管释放改革红利

11.01.2016  12:15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休宁县市场监管局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目前,休宁县市场主体发展呈现出数量快速增长、注册资本大幅增加、产业结构趋向合理、企业信用意识不断增强的可喜局面,进一步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开展。

  截至2015年12月15日止,休宁县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842户,其中企业193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8户、个体工商户9712户,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2.98%、17.16%、6.4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即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休宁县新设立各类企业626户,比上年同期增长43.91%,注册资本(金)200311.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达65.06%。

  实现市场准入的“低门槛”。不折不扣的执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简化登记程序和申请材料,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该县社会投资较为理性,并没有出现公司类企业认缴注册资本畸低畸高的情况。目前登记的企业中,认缴注册资本最低的为0.01万元、最高的为1亿元;首次出资及出资期限放开后,企业认缴出资的创业热情大大提高,已办理的企业中最短的为公司成立之日即到位,有出资期限的最短的为1个月内,最长的50年,提高了投资人资金运作的效率。二是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现“一址多照”的市场主体准入宽松环境。同时允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咨询策划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条件的商事主体申请人将居民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实现注册登记的“便利化”。一是实现了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电子化。自省工商局下放冠省名企业名称受理权,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两名业务骨干(AB岗)负责此项工作,截至目前,该局已办理10件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二是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目录外的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三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成为现实。自2015年9月28日,我县“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推行,实现了“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站审批、一照核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县共发放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36户,其中企业设立119户、企业变更96户、企业换照121户。改革后在该县办理企业登记审批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基本做到“立等可取”,极大减轻了企业的行政成本。

  实现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可行性”。一是信用约束。近期,某公司接到了该局发出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其公司高管告知单。这意味着,休宁县“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协同监管的联动机制基本形成。同时,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二是协同监管。通过履行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实施对商事主体的告知,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实施对相关审批部门的告知的“双告知”职责,建立健全了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提高协同监管能力,有效推进“宽进严管、宽进善管”。

  2015年以来,该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已发放企业前置改后置告知单250余份,通过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休宁县政府网站、休宁县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化手段对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进行公示,通过文件交换向相关审批部门发放《后置审批项告知单》,方便各相关审批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