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新意见 三年后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

05.04.2017  19:29

到2020年,56人以上大班额有望基本消除;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向乡村初中倾斜,更多的农村娃有望上好学校……

日前,安徽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 教育 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我省有望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

力争到2018年 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消除大班额,将成为接下来的重点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控制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力争到2018年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与此同时,将以消除城镇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大班额、控制起始年级班额为重点,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将均衡配置师资并推进常态化交流,实施学区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统筹学区划分,合理分流生源,加快消除大班额。”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还将加快建设城镇学校,针对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

各地还将实施“交钥匙”工程,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乡村教师收入 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

根据意见,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将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同时,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无校籍”管理,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完善教师招聘机制,统筹调配编内教师资源,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编外教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严禁各种形式“吃空饷”。

对于扎根乡村的乡村教师,我省各地将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 生活 补助政策。

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到校 向乡村初中倾斜

今后,更多的农村娃有望上好学校。意见要求,我省将在建设好乡镇和中心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同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防止片面强调学校规模,过度撤并农村学校。

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县级人民政府可采取提供校车、增设 公交 线路、供应午餐、增加和完善寄宿设施等措施妥善解决。

我省还将组建城乡学校联盟,促进城乡学校、教师协同发展。提升乡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高乡村校长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利用在线课堂等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在示范高中招生到校指标分配方面,未来将向乡村初中倾斜,引导学生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