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 示范学校管理不力将被撤销称号

31.12.2015  10:19

安徽财经网讯 省 教育 厅日前印发通知,我省将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范围包括全省中小学校(含民办)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示范学校管理不力将被撤销称号。

举报线索将及时检查并公开结果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治理内容主要有六大块,包括:中小学校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专项治理阶段为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等四个环节。行动中,将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此外,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各校设立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对课上不讲课后讲现象“零容忍”

全面检查阶段为2016年4月-5月,期间各地将重点紧盯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对所属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曝光典型案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中小学校,将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行动期间,省教育厅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了解各市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示范学校管理不力将撤销称号

中小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不力,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获省、市级示范学校的,限期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撤消称号。

对查实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或有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年内被发现并查实两起以上(含两起),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的中小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取消校长年度考核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调离校长岗位。

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记入教师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职务聘任、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并视其情节严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调离原学校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