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差

肥东县“十二五”期间四次提标保障城乡低保户基本生活
“十二五”以来,肥东县建立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先后四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低保补差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城市低保月标准由2010年的2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80元、2012年的320元、2013年360元、2014年的40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010年的1000元提高到2011年的1200元、2012年的1600元、2013年的1800元、2014年的2000元,实现了居民收入倍增目标计划。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逐步提高,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差由2011年的367. 安徽省民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