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滁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四强化”推进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认真做好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滁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采取积极措施,强力推进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序开展。截止目前,该局2013年度内资企业年报率已达到51. 工商局

池州市企业年报率居全省首位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计数据显示,池州市企业2013和2014年度年报率均居全省首位。载止3月26日,全市应参加2013年度年报的企业10389户,已报9234户,年报率达88. 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