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亿元 以上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皖政办秘〔2016〕96号

11.07.2016  21:0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要求,深入落实“四督四保”制度,有力有序推进“大新专”项目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项目提质提效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63号)精神和《安徽省实施“861”行动计划考核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对2015年度各市、县(市、区)实施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排名前8位的合肥市、排名前33位的当涂县等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抓手,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持续扩大有效投入,充分发挥重点项目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支撑作用,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5年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实施情况考核结果

 

一、排名前8位的市

合肥市、蚌埠市、芜湖市、安庆市、阜阳市、宿州市、宣城市、亳州市。

二、排名前33位的县(市、区)

当涂县、和县、郎溪县、芜湖县、铜陵市义安区(原铜陵县)、肥东县、繁昌县、长丰县、肥西县、南陵县、宁国市、庐江县、怀远县、萧县、亳州市谯城区、含山县、绩溪县、宿州市埇桥区、金寨县、天长市、五河县、全椒县、广德县、滁州市南谯区、凤台县、巢湖市、来安县、池州市贵池区、定远县、固镇县、阜阳市颍州区、桐城市、黄山市屯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