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6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皖政秘〔2016〕93号

20.06.2016  15:2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常态下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为圆满完成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决定,2016年继续对16个市政府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综合考核、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强化绩效考核,褒奖改革创新,提升政府效能,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放到更加重要位置,努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考核内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结合各地基础条件,继续将16个市政府的目标任务指标分为4类进行考核。一类市: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二类市: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宣城、池州、安庆市;三类市: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市;四类市:黄山市。

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工作评价7个类别60项考核指标。新增城镇化率、互联网普及率、人才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养老服务业、社会信用、公共资源交易6项考核指标;调整完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空气质量、质量工作等36项考核指标。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扶贫开发“一票否决”。

三、考核计分方法

(一)工作目标任务。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社会建设5类工作目标任务,52项考核指标,满分100分。其中,地区生产总值等指标,由省统计局运用功效系数法按静态占30%、动态占70%的比例进行计分;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等指标,根据责任目标实际完成程度,运用功效系数法进行计分;农业现代化等指标,由省有关单位按下达任务完成数计分。

(二)深化改革。2项考核指标,满分5分,由省委改革办评分。

(三)工作评价。6项考核指标,满分15分,由省有关单位直接评分。

以上考核内容得分相加为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四、考核程序

(一)各市自查。各市政府对2016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于2017年3月1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分别提交自查报告(书面报告并附表格,各一式五份)。

(二)部门复核。承担“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单位于2017年3月2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提供各市政府考核指标得分和有关数据。

省有关单位复核、计分,于2017年3月3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下列情况:

1.省统计局汇总提供各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得分。

2.省委改革办提供各市政府深化改革得分。

3.省政府办公厅提供各市政府工作落实得分。

4.省监察厅提供各市政府政风建设得分。

5.省统计局提供各市政府群众满意度得分。

6.省法制办、省司法厅、省编办、省政务公开办提供各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得分。

7.省政府应急办提供各市政府应急管理得分。

8.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提供各市政府电子政务得分。

9.省编办提供各市政府执行编制管理规定扣分情况及说明。

10.省水利厅提供各市完成水利建设任务扣分情况及说明。

11.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安全监管局、省扶贫办提供“一票否决”情况。

(三)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省政府办公厅汇总对各市政府的考核情况,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四)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的意见,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五、考核结果运用

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综合结果居前的8个市政府,为“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由省政府予以通报,各奖励20万元,同时以奖代补6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由省财政以转移支付方式下拨,全部用于公共服务或民生工程项目建设。

六、组织领导

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相关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相关副秘书长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省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考核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督查室,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七、考核要求

(一)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务实的政绩观、正确的利益观,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客观对待考核结果,切实发挥好考核引领发展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二)严格遵循考核原则。承担考核工作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执行“综合考核、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突出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体地位,除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外,省政府及各部门一律不得越级对县(市、区)考核,一律不得组织单项考核。

(三)加强审核把关。承担考核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制定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含考核子指标及权重设置、分值依据、数据采集渠道、考核程序和方法等),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严格按考核内容、程序、方法、时间节点等抓好落实。

 

附件:2016年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6年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

类 别

序 号

指 标

权 重

提供部门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包括全员劳动生产率)

5

7

7

3

省统计局

2

财政收入

4

4

4

4

省财政厅

省统计局

3

固定资产投资

4

4

4

2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4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

2

2

2

省商务厅

省统计局

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

2.5

2.5

2.5

1.5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统计局

6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包括旅游业发展)

3

3

2

5

省发展改革委

省旅游局

省统计局

7

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2

2

2

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8

城镇化率(包括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1

1

1

1

省公安厅

省统计局

9

进出口总额

1

1

1

1

省商务厅

10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省外资金(亿元以上项目)

1.5

1.5

1.5

1.5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11

农业现代化

1

1

1

1

省农委

12

政府性债务管理及财政资金制度建设

1.5

1.5

1.5

1.5

省财政厅

13

金融工作

2

2

2

2

省政府金融办

小 计

30.5

32.5

31.5

27.5

 

创新驱动

1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3

2

2

2

省科技厅

省教育厅

省统计局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

1

1

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统计局

3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和科技进步贡献率

1.5

1.5

1.5

1.5

省科技厅

4

互联网普及率(包括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

1

1

1

1

省通信管理局

5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

2

2

1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6

高新技术企业数

2

1

1

1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7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

1

1

1

1

省科技厅

省统计局

8

园区转型升级

2

2

2

2

省发展改革委

9

人才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

1

1

1

1

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科协

10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1.5

2.5

2.5

1.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美丽乡村办

小 计

17

15

15

13

 

民生福祉

1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2

2

2

安徽调查总队

2

财政民生支出和民生工程

2

2

2

2

省财政厅

3

就业创业(包括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

2

2

2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4

4

5

4

省扶贫办

民生福祉

5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1

1

1

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

粮食安全

1

1

1

1

省粮食局

省农委

安徽调查总队

7

食品药品安全

2.5

2.5

2.5

2.5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8

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工作)

3

3

3

3

省安全监管局

省公安厅

9

交通运输建设和治超工作

1

1

1

1

省交通运输厅

10

养老服务业

1

1

1

1

省民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

小 计

19.5

19.5

20.5

19.5

 

资源环境

1

耕地保有量

2

2

2

2

省国土资源厅

2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1

1

1

1

省国土资源厅

省统计局

3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1

1

1

2

省水利厅

省统计局

4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包括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2

2

2

3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统计局

5

森林发展

1.5

1.5

1.5

3.5

省林业厅

6

空气质量

3

3

3

5

省环保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7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和地表水质量

2.5

2.5

2.5

3.5

省环保厅

小 计

13

13

13

20

 

社会 建 设

1

教育发展(包括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3

3

3

3

省教育厅

省统计局

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体育设施建设

2

2

2

2

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

3

文化产业发展

2

2

2

2

省委宣传部

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统计局

4

人口和计划生育

1

1

1

1

省卫生计生委

5

卫生事业发展

2

2

2

2

省卫生计生委

6

平安建设(包括综治工作、公安工作、信访工作)

3

3

3

3

省综治办

省公安厅

省信访局

7

社区建设管理和社会救助

1

1

1

1

省民政厅

8

质量工作

2

2

2

2

省质监局

省农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工商局

省旅游局

9

气象防灾减灾和防震减灾

1

1

1

1

省气象局

省地震局

10

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

1

1

1

1

省军区

省民政厅

11

社会信用

1

1

1

1

省发展改革委

12

公共资源交易

1

1

1

1

省发展改革委

小 计

20

20

20

20

 

深化改革

1

贯彻落实

2

2

2

2

省委改革办

2

改革成效

3

3

3

3

省委改革办

小 计

5

5

5

5

 

工 作 评 价

1

工作落实

3

3

3

3

省政府办公厅

2

政风建设

3

3

3

3

省监察厅

3

群众满意度

2

2

2

2

省统计局

4

法治政府建设

5

5

5

5

省法制办

省司法厅

省编办

省政务公开办

5

应急管理

1

1

1

1

省政府办公厅

6

电子政务(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

1

1

1

省政府办公厅

省发展改革委

小 计

15

15

15

15

 

合 计

120

120

120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