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以上民政事业资金97.9亿元
17.01.2015 00:51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据统计, 2014年省以上民政事业资金97.9亿元。与上年相比,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等资金持续增长。按来源分,省级预算安排(含结转、追加及调整)14.3亿元,中央下达83.6亿元;从使用层次上分,补助市县96亿元,省本级使用1.9亿元(含困难家庭儿童医疗救助1,500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年拨付市县指标95.8亿元,拨付99.8%。主要包括:抚恤资金15.7亿元,退役安置资金5亿元,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4.6亿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1亿元,社会福利资金2.8亿元,自然灾害救济资金2.3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含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7.4亿元,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1.6亿元,公益金4.8亿元。省本级支出1.4亿元,支出72.9%。待拨(支)付资金主要是老年公寓建设资金、困难家庭儿童医疗救助资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风险补偿金,以及省荣军医院重点科室业务能力建设资金。
上报单位:规划财务处
信息作者:曹增皊
本文来源: 安徽省民政厅
17.01.2015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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