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一男子七年前做小三上位,7年后成小三受害者

07.12.2014  20:28

六安新闻网讯 2007年作为第三者的小张在邻居小娟和丈夫离婚后,与其办理了结婚登记,然而小张想不到的是,七年后自己又因第三者插足成为受害者。面对婚姻家族的危机,小张没有理性面对,而是酒后持刀将他人砍成重伤二级。日前,霍邱县法院以故意伤害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三年。

2006年小张到温州打工认识邻居小娟和其丈夫余某,二人关系密切。2007年,小娟和余某离婚后与小张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4年8月3日13时许,小张与妻子小娟在其堂哥家吃饭,酒后因其怀疑小娟与其表弟洪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与小娟发生争吵。回家后,小张拿一把单刃木质手柄尖刀步行至同村洪某家,见洪某在家睡觉,随朝洪某臀部、腹部、左小腿各扎一刀,洪某大声喊叫,并将小张持刀的手拽住,其哥闻讯赶到现场,与洪某一齐将小张手中的刀夺下,小张挣脱后逃跑。经霍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洪某左下腹部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小娟与洪某达成协议,除已给付的医药费3万余元外,另赔偿洪某经济损失3万元。洪某对小张表示谅解。

霍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小张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对其可从轻判处。小张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判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通讯员 李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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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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