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秘〔2016〕5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7日
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协同推进“放管服”,扎实开展“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努力为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同推进“放管服”。按照“四个一律”“两个全程”要求,抓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市县制定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细则。探索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广“审监分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开展简易注销试点,积极推进注册审批全程电子化。(牵头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各相关部门)
二、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一受理四办理”机制,修订细化办事指南,制定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积极推动将中介服务清理规范的范围由行政审批扩展到与各类行政权力相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建立省级全口径中介服务清单。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优化程序简化环节,建立跨部门审批联动机制,实行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推广大项目、大企业直通车、绿色通道、全程代办等审批服务方式。探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行综合受理、集成服务,启动企业设立、企业上市综合服务试点。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在部分试点市探索建立乡镇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网上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牵头单位: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编办、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各相关部门)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依法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皖政〔2014〕72号),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开。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法制办、省各相关部门)
四、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全面公开政府权责清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精准公开经济社会政策,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推动减税降费信息实时公开,启动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试点。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扶贫领域、教育领域、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重点推动政府决策、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牵头单位:省各相关部门)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公开实效。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解读学习会制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部署;推动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研究机构加强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推进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等社交媒体、移动客户端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省各相关部门、省政府网站、省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省政务公开办)
六、实施“互联网+政务”行动,拓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供给渠道。积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实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为群众办事提供多样化选择。制定出台电子签名办法,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应用。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实现与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对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府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各相关部门)
七、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公共服务规范化均等化。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深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省项目建设,年内通过国家标准委评估。实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档案备查等各环节,建立协办协调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质监局、省各相关部门)
八、强化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公开服务水平。健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建设,年内消除服务机构建设空白点。统一基层为民服务机构办理事项及其流程,推行“农事村办”服务模式,实行代办事项清单管理、服务公开。健全制度体系,提高实体大厅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构建“源头规范、分类分层、过程透明、线上线下、群众检验”的立体式公开机制,公开涉农资金政策依据、分配过程和使用结果。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充分运用公告栏、明白卡、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财政厅、各市人民政府)
九、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效能。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科目。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常态评价反馈体系。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树立正确导向,提升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的政务服务品牌。(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各市人民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于4月30日前报省政务公开办备案。2016年底前,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务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