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税收优惠让安徽多了1.57万企业
(载于4月8日《市场星报》A2版 记者:任金如,通讯员:谢芳、余增辉)
核心提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直以来,国家各个部门都在千方百计改善小微企业生存环境,而小微企业的困局是否可以一击而中?本轮“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征税”政策,成效如何?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的生存状态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直以来,国家各个部门都在千方百计改善小微企业生存环境,而小微企业的困局是否可以一击而中?本轮“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征税”政策,成效如何?近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走进合肥部分小微企业和税务机构,跟踪了解政策的执行结果。
【企业现状】从民房里走出来的“工厂” 发展壮大缺资金、缺贷款
如果不是事先联系好,很难想象在距市区1个多小时车程的工业园内有这样一个小厂。占地一千多平方米的厂房内,陈列着胶印机、装订机、折页机、覆膜机等各式各样的设备,在厂房的一角隔出来的单间,就是合肥金科塑印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孟辉的办公室。
回忆起公司一路的发展历程,金总是感慨万千。2005年,他从学校毕业之后,就在合肥的白水坝开了个小门面,做的就是印刷生意。为了能参与那一年有些已经进入合肥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的印刷业务,金孟辉在同年的9月24日注册成立了金科塑印公司,也就100万注册资金,7-8名员工。而今天,他的企业已经有二十几人,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了500万。
小微企业发展着实不容易,已经算是金科塑料“元老”级的员工——会计谭晓平介绍,当初,不大的企业租用的就是小民房,一直发展就不快,2014年,因为城市改造和拆迁公司才搬到目前的庐阳工业园内,一年的收入在三、四百万元,年利润也就3万元。
国家给予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金科塑印一直是受益者,今年新执行的2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所得税负减半政策,企业大概能少交所得税一万三千元左右,应交的所得税不到一万元,这是实实在在的优惠,谭晓平说。“但是,对于老板和企业来说,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发展最大的困难是资金和贷款问题,税收优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的压力,希望国家在小微企业融资上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
2万元税收减免相当于多1个多月利润,小微企业需要的是市场。
现在进入同一个市场的企业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政府能否考虑向中小微企业放开一些领域,4月2日上午,当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来到庐阳工业园区南区荷塘路3号时,合肥宇森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吴科总经理提出了自己的“心愿”,而在他的企业仅有一墙之隔的,就是已经成为中国知名品牌企业的志邦厨柜。
人生的机遇,往往兼顾着偶然性和必然性。虽然吴科学习的是机械专业,可是毕业之后就进入了真空断路器这个领域,在河南的某家上市公司工作,2000年回到安徽发现这个市场在安徽并没有完全开发,因此,2007年,他一手创立了宇森电气。之前的市场比现在好得太多了,吴科说。现在,全国做他同样产品的公司大大小小都有几千家了,合肥市也有了10家以上,而当初,各个省市只有一两家这样的生产企业。现在企业竞争非常激烈,小微企业是真正的微利了,价格越做越低。
吴科算了一笔账,最早这个产品的价格是每台七千多元,最高到八千元,现在的价格是六千多元,最低的时候只有五千多元,而企业的成本呢,在节节攀升,租厂房的房租在涨,员工的工资在涨。当初雇一个人只要给1000多元的工资,现在没有三千五百元的工资,都招不到人,他的公司已经由最早的十几个工人压缩到现在5-6个工人的规定。算一下产品的成本和销售价格,你会发现小微企业利润小得可怜,一台高压真空断路器全部成本要五千元,卖出去的价格才五千两百元,两百元的利润空间,一年一千多台的生产量。今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2万元税收,而这2万元等于企业一个多月的利润。
国家带来的最高减免3万元税收的政策红利,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当然,还需要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为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寻找出路,吴科认为。
【安徽情况】21万小微企业,仅三分之一盈利 税收优惠在于激发创业热情
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的税收优惠政策,究竟给安徽带来了什么?在位于合肥市长江路上的庐阳区国税分局可见一斑,4月2日下午1点半,办税大厅才开始上班没多久,这里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服务窗口,就没断过“人流”。
在合肥某汽车用品销售公司服务的倪会计就是来了解新政的,她所在的公司已经成立了一段时间了,现在准备开第二家公司。新开的公司是否可以算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倪会计问。“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税务局的网上申报系统将自动根据申报表数据,计算减免税款,扣减应纳税额”,负责解答的相关工作人员说,也就是说,税务局给小微企业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设立小微企业专窗,确保业务一次顺利办结;通过电子申报的,只需要输入基本信息,就能实现自动计算、自动享受,确实将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一户小微企业。
2014年一年,全省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2013年增加了1.77万户,同比增长32.2%;累积减免所得税款比2013年增加了0.96亿元,同比增长59.6%,省国税局副局长曹剑介绍。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实施,一方面起到了较好的导向作用,使大多数小型微利企业感到了温暖,看到了希望,增强了自身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信心;另一方面,通过多重政策效应的相互叠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促进其不断发展壮大。
在全省21万小微企业中,虽然盈利企业仅占总数的不到三分之一,但2014年新政策实施以来,安徽省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总额达931.68亿元,增加442.2亿元;累积新开业小型微利企业1.57万户,新增就业岗位6.46万个。
【相关链接】安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创业税收优惠
对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的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失业一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52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2、所得税优惠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优惠
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省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为月销售额30000元。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4、营业税优惠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营业税。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5、政府性基金征收优惠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税收优惠可以叠加
对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的免征营业税。随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并免征。企业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加速折旧优惠等“税基式优惠”以及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优惠的“税额式优惠”。
7、限制类、淘汰类企业不能享受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工业企业包括四个行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这四个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都属于企业。但国家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自动备案,企业只要符合条件,不需经税务机关核准就可以直接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