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计委专家解读“53种不输液清单”
数字输液
近50%的患者(家属)曾主动要求输液治疗
为避免医疗纠纷有40%的医师满足患者输液要求
8月18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一份“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引起大家关注。昨天,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吴振宇昨日解读了这份清单。
五成患者曾主动要求输液
2013年9月至11月,我省开展了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地区居民的两周患病率为22.8%,计13818人,其中32.7%计4519例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输液治疗的比例为39.6%,即有将近四成的患者就诊时进行输液治疗。其中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输液比例分别为44.1%和42.3%。
省卫生计生委此前对我省一家三甲医院的调查显示,近50%的患者(家属)曾主动要求进行输液治疗;当患者主动要求输液治疗时,为了避免医疗纠纷有40%的医师满足患者要求。
“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输液,对老百姓是好事,既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避免不良反应,如果减少使用不必要的抗菌药物,还可以避免细菌耐药性,这些都是对老百姓非常有好处的。”吴振宇说。
患者执意输液要在病历签字
患者张女士来急诊看病。经医生检查体温37.5℃,化验血白细胞也不高,心肺无异常,只是咽部充血,医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给她开了些口服药。可是张女士说工作忙,想快些好,执意要求输液,医生解释无效,就改为清开灵注射液静脉点滴。
今后遇到这种情况,医生可以让患者在病历上签字。“如果有些患者不愿意、不理解,主动要求输液治疗,医生应首先要予以解释和劝说,让他们了解相关知识和有关政策,说服病人放弃输液、选择口服药物;面对一再坚持输液的,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在处方上说明理由,并让患者签字。” 吴振宇说。
与“要输液”相反,还有一些市民一味拒绝输液,对此,吴振宇表示,“作为患者,可以与医生讨论输液治疗的必要性,以及有无可替代的口服药物。应该做到不主动要求输液,也不要一味拒绝,应听从医生的建议。”
医生可根据病情判断是否输液
小儿手足病、小儿腹泻、成人急性喉炎、急性鼻炎等53种常见病一般无需输液。有市民质疑,这样“一刀切”不给输液,会不会导致小病变成大病。
吴振宇表示,治疗53种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但患者病情轻重不同,也有个体差异,是否输液当然不可一概而论。
“疾病随时存在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看似平常的小病也许潜伏着危重症,临床医生综合判断客观看待是否输液。”吴振宇解释,这意味着,紧急、特殊情况下,医生是可以静脉输液的,但应在处方或病历上予以说明。
■答疑
医师若不合理输液,咋处理?
答:将和医院负责人收入水平直接挂钩
“医院对医师不合理输液情况,不能仅仅消极地采取处罚措施,如扣奖金、罚款等,还要通过教育、培训,让医务人员树立主动担当起合理用药责任的理念,提高规范输液认知度。”
吴振宇透露,省卫生计生委还将考虑出台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和绩效考评机制,届时将把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使用和门急诊静脉输液管理情况纳入监管和考核指标。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改进。医疗机构整个绩效考核结果将与医疗机构负责人收入水平挂钩。
“不需要输液”可影响医院效益?
答:年底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不再“以药养医”
有市民质疑,在“以药养医”大环境下的医院,即使知道取消53种常见病输液能有诸多好处,但因利益使然,还是缺少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
吴振宇表示,减少或取消输液,对我省医院经济效益基本不受影响。今年底,安徽作为改革试点省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将全面启动,省和市级公立医院也将和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一样,都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将不再依靠销售药品获得收入,医院将不会因为取消或减少输液而影响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