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公布8起客车交通事故 51人被追究责任
30.09.2014 11:24
本文来源: 公安厅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公布了今年以来在广西、陕西、四川、吉林、浙江、海南、西藏等地发生的8起客车肇事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骏达运输有限公司桂林汽车客运总站、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兴隆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四川南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旅游汽车分公司、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众诚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海南航空休闲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圣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8家客运企业51名负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客运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被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20起大中型客车肇事导致一次死亡超过5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发现,一些企业动态监控、安全例检、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承包经营车辆、挂靠车辆“以包代管”、“只挂不管”,部分客运站出入站检查形同虚设,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
据悉,近期公安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客运企业严格加强动态监控措施,切实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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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014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