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蒙冤5人共获483.5万赔偿 不满结果拟重申
日前,因一桩陈年杀人案蒙冤的5名阜阳人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数额共计483.5万元。不过,记者昨日获悉,他们对赔偿结果并不满意,计划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该案发生在19年前,阜阳市王庄村一名17岁少女不幸遇害。 2年后,该村5名男青年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10年等。今年7月17日,省高院再审宣判5人无罪(本报7月18日曾报道)。
5人共获赔偿483.5万元
“我们是10月8日收到安徽省高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昨日下午,张晓明告诉安徽商报记者,“因为我父亲被羁押的时间最长,所以给他赔偿了170多万元。”张晓明的父亲叫张云,正是蒙冤的5人之一。
据了解,安徽省高院支付的国家赔偿内容分为两块,分别是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张虎获赔偿合计105.2万元;吴敬新获赔偿合计80.7万元;张云获赔偿合计178.7万元;许文海获赔偿合计54.4万元;张达发获赔偿合计64.5万元。
不满结果申请重新赔偿
虽然收到了安徽省高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但包括张云在内的5人都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合理”。据悉,5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5个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和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比例不一样,我父亲的是35%,但其他人有的是30%,有的是25%,远远不及其他冤案的标准。”张晓明告诉记者,“此外,我们还将申请名誉权损害赔偿、误工费用赔偿、家庭成员有关损失赔偿等。毕竟发生这样的事,对5个家庭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除了追偿之外,5人还在之前提出了追责的要求。但关于追责部分,目前5人还未得到明确答复。
-获赔数额
姓名 羁押天数 人身自由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合计
张虎 3684天 809448.48元 24.3万元 105.2万元
吴敬新 2934天 644658.48元 16.2万元 80.7万元
张云 6023天 1323373.56元 46.4万元 178.7万元
许文海 1977天 434386.44元 11万元 54.4万元
张达发 2343天 514803.96元 13万元 64.5万元
-生活现状
5人中,张云被羁押的时间最长,多达6023天。 “父亲回来后经常躲在家里。”张晓明告诉记者,“他完全和社会脱节了,所有的事情都要重新学习,包括开电视机、用煤气灶。”张云患有冠心病,脚部也有问题。“医生建议他做心脏搭桥手术。但他没有医保,自费的话需要很大一笔钱。 ”张晓明说,“拿到国家赔偿后,第一件事就是带他去看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