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40多人掉入高息陷阱 3700万元借款打水漂

12.10.2015  05:35

  以做融资生意需要资金投资为由,许诺给予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日,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殷某(女)、丁某批捕。

  殷某和丁某系夫妻,均在宣城某银行供职。2010年4月至2015年7月期间,殷某伙同丁某、陈某(取保候审)以做“调头”、“过桥”融资生意为名,以月利率1.5分至4.5分的利息,向方某某、刘某某、韩某某等40多名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用于临时周转使用。2015年7月21日,银行报案至公安机关。8月19日,公安机关将丁某抓获归案,后殷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截至目前,尚有3700余万元借款无力偿还。

  据二人交代,2003年开始,他们在做船务等方面生意亏了本。之后,他们就利用工作上的信息资源,如有些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后,银行走流程一般需要十天半个月,有时时间更长,但企业急需用钱周转,他们就以帮助企业客户进行验资凑款为由向他人借款,从中赚取息差。然而,事与愿违,他们因借款给工程老板无法追回、投入股市亏本和偿还前期利息,产生巨额借款无力偿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