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快审快结为 32名农民工拿到血汗钱

28.01.2015  11:24
 

  安徽法院网讯  年关将至,农民工最大的心愿是盼望能早日返乡过年与亲人团聚。而在马鞍山中际配重铁销售有限公司打工的32名贵州籍农民工却面临着被拖欠工资的苦恼。该公司董事长刘某因销售款未能及时到位,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而瞬间消失。万般无奈之下,吴某等32名农民工于2014年12月31日诉至和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为其追讨血汗钱。

  2014年3月,来自贵州瓮安县和兴仁县的32名农民工,经人介绍结伴来到被告马鞍山中际配重铁销售有限公司打工(以下简称销售公司)。该销售公司属铸造业,工人每天的劳动强度非常大,十分辛苦。工人的工资按生产铸造出的件数计算,多劳多得。时至年底,销售公司仍欠工人们的40万元工资不能兑现。原告方心急如焚,急切等待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袁昌海方能切身体会到32名农民工的此时心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尽早为农民工拿到血汗钱,袁昌海于立案当日迅即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经进一步调查了解,获悉安徽省云天冶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公司)有一笔46.3万元货款至今没有给付销售公司。袁昌海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又马不停蹄地赶到云天公司所在地,对云天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元旦节过后,云天公司老总主动打电话来法院要求调解。袁昌海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动员云天公司老总主动与销售公司董事长刘某联系,择日到法院协商解决货款事宜,否则不予解封。通过多轮与双方摆事实讲道理、辩法析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云天公司从销售公司货款中扣除40万元给付原告吴某等32名农民工的工资,然后予以解封云天公司银行账户。

  元月20日,32名农民工终于各自领到了拖欠近九个月的工资,开心地离开和县,踏上回家的旅途,与家人团聚。该案的妥善解决,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和县经济的发展环境,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