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政协原副主席因受贿罪获刑 30.1万元赃款没收上缴
03.04.2015 14:51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4月1日,庐阳区法院对铜陵政协原副主席吕爱民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审宣判,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对其退赔的赃款30.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爱民于2003年3月至2008年6月担任铜陵市郊区区委书记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在此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共计21.3万元、 购物 卡1.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09年,吕爱民提前退休后,担任滁州瑶海农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规划设计项目招标等全面管理工作。广东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参与了该项目的招投标。在被告人吕爱民的考察、推荐下,该公司安徽分公司顺利承接到该规划设计项目。为感谢吕爱民的“关照”,2010年春节前、2010年年中、2012年春节前,该公司安徽分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到吕爱民办公室分别送其现金人民币4万元、2万元、1万元,被告人吕爱民均予以收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爱民在担任铜陵市郊区区委书记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3.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在担任滁州瑶海农机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又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应依法予以惩处。其系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故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王刚 通讯员 王鹏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03.04.2015 14:5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