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一商贸公司中了诈骗圈套 30箱白酒被坑跑

23.08.2016  05:05

据安徽财经网讯 一无业男子冒充某公司职员,向商贸公司拨打诈骗电话订购30箱白酒,被报警抓获,6月14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月18日上午,被告人刘某冒充某建设公司工作人员,拨打顺欣商贸公司电话,以某建设公司的名义订购六年口子窖白酒30箱(共180瓶,成本价100元/瓶),双方约定白酒价格为人民币110元/瓶,交货地点为马鞍山市汇金广场某建设公司。当天下午,顺欣商贸公司送货员金某驾驶面包车将六年口子酒白酒30箱送至汇金广场,并电话联系被告人刘某,刘某遂临时雇佣曹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到汇金广场接货。当三人将白酒从面包车搬上三轮车后,被告人刘某让金某到汇金广场18楼找某建设公司结账,金某遂上楼去结账,刘某则趁机让曹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将白酒送至雨山区某居民楼。金某上楼后发现某建设公司并未订购白酒,遂下楼,发现刘某已驾车携带白酒离去,故报警。2016年1月19日下午,被告人刘某在其自家楼下被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诈骗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并参考马鞍山市雨山区司法局的调查意见,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原标题:电话订购30箱白酒 马鞍山一商贸公司中了诈骗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