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通报8月份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28人被处分

31.08.2016  00:35

据安徽省纪检监察网报道  8月份,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深入核实处理,现将移交问题线索本月查处情况通报如下(28人):

一、涉及违反组织纪律行为1人

1、琅琊区西涧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罗芝成。违反规定超标准购买公房,并在2005年清理纠正干部职工住房问题时未及时补交超面积房款,且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家庭房产信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涉及违反廉洁纪律行为15人

1、天长市大通镇便西村党总支副书记丁玉喜。虚报粮食补贴面积6.7亩,违规领取补贴款0.4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长市大通镇便西村党总支副书记马昌信。虚报粮食补贴面积13亩,违规领取补贴款0.78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长市大通镇便益社区党总支书记闫士清。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0.22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长市大通镇双柳村党总支书记倪玉生。虚报冒领粮食补贴款0.9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定远县蒋集镇秦集村文书朱金龙。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亲属虚报冒领农资综合补贴款0.7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定远县蒋集镇秦集村党总支书记孙德清。在为自家申报涉农补贴时,违反农资综合补贴申报规定重复领取农资综合补贴0.35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定远县西卅店镇东兴村村委会副主任、文书赵发军。在综补款分解工作中,将全村多出的综补款0.46万元临时汇入其亲属账户,此款一直被其亲属占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滁州通报8月份党员干部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28人被处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