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商事制度改革再推新举措实施“27证合一”

02.08.2017  16:08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亳州市印发了《“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方案》,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将《开户许可证》、《公章刻制备案》等22个涉企证照整合到一张营业执照上,形成“27证合一”,真正实现“一表登记、一网通办、一窗核发”。今后,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在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填写一张表格和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市场主体不再另行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登记事项。

  此次“多证合一”改革实施范围较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更广,既适用于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后,市场主体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申请表格、提交材料和营业执照样式均保持不变,不需要新增申请文件和材料。信息和材料“一次采集、一档管理、一网共享”,整合的是证照数量,精简的是办事环节和流程,为企业和群众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办事更方便,真正做到让“数据网上行”,让“群众少跑腿”。

  8月1日,亳州市工商局为安徽豪门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颁发首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该公司从7月28日在网上申请到8月1日上午,短短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多证合一”整合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清单:1.《公章刻制备案》2.《开户许可证》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5.《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6.《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7.《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备案表》8.《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9.《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10.《文化经纪单位、营业性艺术培训以及艺术摄影摄像单位备案》11.《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门市部)的备案》12.《设立从事美术品经营活动或进出口经营活动单位的备案》13.《出口退税备案》1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不含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类)》15.《企业投资(非政府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16.《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备案》17.《设立文化经纪单位备案》18.《设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备案》19.《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美术品经营业务的备案》20.《从事武术(散打)、拳击、跆拳道等体育经营项目的备案》21.《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备案(新设)》;22.《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备案(变更)》。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暂未纳入清单的登记事项,亳州市将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整合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