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减免税收509.23亿元 同比增长22%

28.01.2016  13:20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全省财税部门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用税收政策杠杆撬动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去年全省减免税收509.23亿元,同比增长22%,实体经济从税收优惠的真金白银中不断获取发展新动力。
      深化税制改革持续释放红利。我省自2012年10月1日起进行营改增试点以来,累计减税152.4亿元,其中2015年减税52亿元。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5.93万户,比试点之初增长了5倍多。全省已有245户大型企业完成主辅分离,分离出现代服务企业750多家,现代服务业日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生力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巩固深化,按照改革前税费口径计算,去年全省煤炭企业税费减少15.7%,共计减少1.06亿元。
      税收优惠“给力”实体经济发展。去年全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税减免381.8亿元,占减免税总额的75%。其中,落实固定资产抵扣、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超过130亿元。此外,全省企业享受营业税减免27.17亿元,各地对缴税确有困难的企业,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收优惠92.37亿元。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不断优化。 2015年,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进一步扩大,年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先后提高到20万元、30万元;小微企业两税优惠执行期限延长,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可执行至2017年底。去年,全省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超过30亿元,给小微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