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15〕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品牌。
一、全面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大力推行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制度体系,抓好贯彻实施和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省编办)
二、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继续推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形成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
三、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全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促进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规范运行,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推进互联互通,实现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横向覆盖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纵向联通省、市、县三级。统一标准规范,编制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推进各地、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深入推进注册资本、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年内建成我省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为商事主体提供网上申请、网上办事、身份识别等服务。在全省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牵头单位:省工商局、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
五、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出台《安徽省行政许可前置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积极培育和规范引导审批中介服务市场,促进审批中介服务公平竞争。切断行政审批机关与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职能、人员、财务等利益关系,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和行业自律,消除审批中介服务的“灰色地带”和权力寻租空间。(牵头单位:省法制办、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规范、有序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法制办)
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深化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测评,落实季度统计报送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常态化。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加强工作分析研究,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牵头单位:省相关部门)
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管好用好政务微博、微信,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作用,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好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学习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抓好本级、本部门出台政策解读工作,全方位、多角度阐述政策出台的背景、依据以及理解、把握、执行的关键点。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正面引导舆论。(牵头单位:省相关部门、省政府网站、省政府新闻办、省网信办、省政务公开办)
九、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省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评估,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省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争取通过国家标准委评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体系、网站系统技术框架、信息发布格式,最大程度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质监局)
十、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实行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级地方政府“一站式”服务。健全完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建设,建立项目管理、代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公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提高公开实效。(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
十一、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聚焦“四风”问题,深入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推行亲切服务,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强政务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和公报等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市、县政府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等多元评价体系。2015年12月底前要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晒好“成绩单”。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研究,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宣传表彰活动,树立正确导向,提升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的政务服务品牌。(牵头单位:省政务公开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于5月10日前报省政务公开办备案。2015年底前,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务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