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皖政〔2015〕22号
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省政府确定了11个方面42项重点工作,由王学军省长负总责,同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并将重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落实措施,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着力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
1.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管理,进一步减少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在省、市、县全面建立运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物价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法制办、省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2)推行政府权力网上运行,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强化监察,完善服务,提高效率。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建立更加完善的交易制度。制订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办法,建设电子化监管平台,加强全流程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省政务公开办等。
(3)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撤销整合职责弱化和相近的事业单位,研究提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举措,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4)巩固和扩大县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果,理顺和完善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等领域执法体制,加强基层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法制办等。
2.稳步开展国资国企改革。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方向,促进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和规范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股,推动具备条件的省属企业兼并重组、整体上市。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制定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审核办法,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联、省国税局、安徽证监局等。
3.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范围,抓好新增48个县(市、区)试点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集体林权等制度改革,开展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探索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国有林场、供销社和农垦改革。认真办好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继续抓好财税金融改革。
(1)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强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启动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一规范管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探索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管理。调整财政支出方式,对竞争性领域的产业,由直接支持具体项目逐步改为设立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公务支出管理,完善“三公”经费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继续扩大营改增实施范围,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等。
(2)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持续加大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培育面向中小微企业、“三农”的地方法人中小金融机构,提高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服务水平。支持新设民营银行,遴选符合条件的股东,辅导有意向企业,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继续充实融资性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开展政策性担保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机制试点,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监管,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联、省农信社、省信用担保集团等。
5.启动实施全面深化综合医改试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探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启动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大力发展社会办医。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医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二、大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6.继续增加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大基础设施、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实施一批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项目,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60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350个、50亿元以上项目40个、100亿元以上项目15个,建成600个以上。进一步加快治淮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淮干蚌浮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加快实施西淝河等沿淮洼地治理应急工程。全面实施淮水北调干线工程,年底基本具备通水条件。开工建设引江济淮试验性单项工程和下浒山水库工程。完成交通建设投资860亿元。开工建设商合杭高铁、合安九高铁等重大工程,建成合福高铁、宁安城际铁路,新增铁路营运里程564公里。建成济祁高速砀山段、岳武高速安徽段、铜南宣、宁国至千秋关段等高速公路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50公里、一级公路通车里程400公里,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2000公里,加固改造农村公路危桥750座。完成芜申运河航道整治、固镇复线船闸等项目。争取开工建设芜宣机场、泾县通用机场,完成蚌埠、亳州机场选址审批。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人防办、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等。
7.大力促进居民消费。
(1)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控制“三公”消费,促进大众消费,深入开展“双百”和“五进”等促消费活动,全年组织大规模促销活动100场、拉动消费8亿元以上,新增“五进”专区(柜)30个以上、总数100个以上,实现销售额突破8亿元。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休闲、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消费工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健身、健康等服务机构,引导社会资金共同设立省养老服务产业化基金。鼓励家政企业发展员工制,逐步建立家政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估体系,培育龙头和特色家政企业30家。鼓励发展大众餐饮,规范建设早餐网点1500个。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支持旅游发展政策措施。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等。
(2)加快宽带提速普及和“三网”融合,深入实施促进信息消费重点工程,加快国家级和省级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市、区)建设,力争全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2000亿元。营造绿色消费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节能产品消费。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质监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3)促进电商、网购、快递等融合发展,全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占总数90%以上,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争取实现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加快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力争全省乡镇快递服务覆盖率超过50%。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省建设,通过网络销售带动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组织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遴选申报,评选省级示范园区、示范企业以及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国税局、省气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
8.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
(1)积极拓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保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多元贸易方式,落实出口退税和启运港退税政策,推动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下放加工贸易审批权限,强化服务贸易政策引导,加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争取服务贸易增长15%以上。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战略性资源进口。加快建设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合肥海关。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优势企业开展跨境先进技术合作,推动家电、汽车、工程机械、钢铁、水泥等制造业走向世界。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支持我省企业参与“一路一带”沿岸国家和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省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合作。鼓励龙头企业组建“走出去”联盟,做好重点企业的培育和服务保障,推动境外项目由工程建设向设计咨询、运营维护及技术合作延伸。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9.加快发展民营经济。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强化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深入推进“三证合一”、“先照后证”、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管理等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企业创办门槛,完善创业服务,加快青年创业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创建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示范点。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0.着力强化区域发展多极支撑。统筹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北“四化”协调发展先行区、皖西革命老区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四大板块协同发展。推动合肥长三角副中心城市建设,加速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促进皖江城市联动发展、跨江发展,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增长极。落实支持皖北发展各项政策,实施一批强基础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增强皖北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皖南文化、旅游、生态优势,大力发展广包容、大融合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国际旅游城市、生态休闲城市建设。促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把大别山片区开发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社会扶贫机制,开展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等试点,支持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力争全年减少贫困人口75万人以上。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特色产业培育和开发园区建设,发挥开发区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作用。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办(省侨办)、省国资委、省发展研究中心、省扶贫办、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三、努力打造新一轮对外开放新格局
11.打造对外开放大通道。开展长江干流和淮河航道整治,推进铁路、公路、航空、油气管网和信息通道建设,加快形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强岸线资源开发和港口建设,打造芜马组合港、合肥、蚌埠、安庆等航运枢纽,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江海联运、多式联运,形成功能互补、联动发展的港口群。积极参与新亚欧大陆桥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开辟西向开放新通道。进一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建设规划编制,推进市场深度融合和体制机制等进一步对接,做好2015年长三角合作与发展轮值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侨办)、省能源局、省投资集团等。
12.构筑对外开放大平台。加快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进境货物检验检疫指定口岸建设。主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创新成果,落实口岸管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力推进单一窗口建设、一站式作业、整合监管设施和信息共享共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和开发区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升通关便利化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鼓励和引导我省国家级经开区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的国家级经开区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共建跨区合作园区和合作联盟,吸引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制造业外资企业向我省转移。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合肥海关、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监局、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等。
13.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大提升。
(1)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积极承接质量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聚发展,引进培育一批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研发中心,鼓励跨区域设立产业合作园区。发布投资环境白皮书,构建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省利用省外资金增长10%左右,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左右,谋划和重点推介100个左右重点对外招商项目,择优筛选100个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密切跟踪服务和大力调度推进。务实、高效组织各类专题招商活动40场以上,强化定向精准对接招商,深入推进徽商回归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进一步深化与中央企业、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合作发展,积极跟踪央企、全国知名民企产业梯度转移,加强对接交流,推介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加大项目建设调度力度,促进合作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等。
四、以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4.加快提升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
(1)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着力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先进工艺,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重大专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重大创新工程,推进高世代显示器件、量子通信、语音技术、现代医药、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智能装备、新型显示、智能终端、语音、新能源汽车等十大高成长产业。充分运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核心技术,在汽车、家电等领域实施一批智能制造项目,促进钢铁、有色、化工、煤炭、轻工等产业创新产品、管理和商业模式,推动同业间产能整合、优化产业组织结构,鼓励优势企业开展跨境合作,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联系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加强质量和标准化建设,力争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40项、行业标准60项,发布地方标准200项,研究制定社会组织评价标准。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组织第三届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制订全省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品牌推进协调机制,大力培育自主品牌。组织开展质量安徽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组织考核各市政府质量工作,继续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15.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出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意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工业、农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金融服务、科技研发、信息技术、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等行业。大力发展航空、航运服务业,推动临港、临空产业集聚特色化发展。深入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力争2015年末达到100家。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推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研究制定物流发展规划和物流园区建设实施意见,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专业物流园区。启动实施“商贸物流标准化”行动计划,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与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共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力争在全省2-3个城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推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加快旅游改革发展,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支持旅游产品开发和营销体系建设,推进旅游与文化、生态、健康、养老等产业互动融合。推动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创建一批休闲度假、乡村旅游、旅游商品等品牌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休闲消费升级。全年接待入境游客增长5%,国内游客增长13%,旅游总收入增长15%。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旅游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16.不断优化创新环境。
(1)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施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以及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先行先试政策试点,推进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总结评估创新型省份建设“1+6”政策试行情况,修订、调整相关实施细则,研究制定贯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健全科研资金配置市场导向机制,启动统一公开的财政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省科技报告制度、创新调查制度试点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等。
(2)完善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和新产品研发后补助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机构,购置研发设备,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抓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母基金运行及子基金组建工作,扶持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创新型园区建设面向新兴产业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园区建设省级高新区。支持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加速发展,鼓励市县新建一批新型产学研实体,新增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省投资集团等。
(3)完善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分层次支持20家左右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我省转化高端科技成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家和省级研发机构,实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皖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等政策,引导促进更多的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投资集团等。
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17.深入推进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继续开展高产创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增产技术模式,深入推进粮食生产三大行动,重点建设619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深入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行动计划,抓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与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新增高标准基本农田54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20万亩。推进粮食收储能力建设,实施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农户科学储粮工程。稳定生猪、家禽、奶牛业生产,加快发展肉牛肉羊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渔业,力争肉蛋奶总产达到568万吨以上,水产品总产达到230万吨以上。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加大对设施蔬菜、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政策支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激励政策,完善基层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加快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农业物联网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省。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推进节水、节肥、节药,探索发展多功能大循环农业。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粮食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发展研究中心、省农科院、省气象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安徽农业大学等。
18.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2万人。引导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开展专业化、集约化生产,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土地合作、股份合作和信用合作,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城市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整合产业链,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现产业、要素、利益联结。有序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增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0个、农民合作社100个,形成年加工产值超5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40个,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0%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粮食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农信社、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农发行安徽省分行、农行安徽省分行等。
19.持续实施美好乡村建设。全面完成第二批710个中心村建设,启动第三批674个中心村建设,提升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道路、电网、社区设施建设,以“三线三边”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把村庄整治建设同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20.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提供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外来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
21.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1)全面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推进芜马城市组群、皖北、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编制安池铜城市组群规划。加快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开展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开展县城关镇、重点镇扩权增能试点,扩大管辖范围,为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创造条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对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发展研究中心等。
(2)按照“三治三增三提升”的总体要求,以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六项行动”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县城道路建设、环境综合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努力提升县城承载力,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文明办等。
22.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强化产业支撑,推进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试点,探索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科学规划建设新城区,严控城镇建设盲目扩张。科学确立城市功能定位和形态,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全面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加强城市特色塑造工作,促进城市地上、地下协调发展。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人防办等。
23.强化要素保障,提高城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城镇化投融资新机制,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市发行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PPP模式试点工作,加强对财政部发布的4个项目、我省已发布的42个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督促尽快组织实施。推进合肥市、芜湖市和金寨县开展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政府金融办、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等。
七、持续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2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凝聚全省人民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弘扬志愿精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信文化。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新闻办等。
25.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市级“三馆一院”和县级“两馆一场”建设,建设30个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200个中心村农民文化乐园。完成5640个盲点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完成全年18.65万场农村电影放映任务,新片放映比例达55%以上,进一步扩大县级城市数字影院覆盖面。推行公共图书馆县乡总分馆制运行,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补充更新农家书屋出版物。开展送戏进万村、送文艺下基层等活动,实现公益文艺演出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文化志愿服务,群众文化辅导员总数达到10000人。推进国家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国家文物保护样板、古村落保护利用等建设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26.提高地方文化影响力和文化产业竞争力。创作生产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史方志档案成果、文化文学艺术精品、优秀出版物、重点影视剧目等。创新举办中国农民歌会、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等文化品牌活动。加快文化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深度融合,推进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培育支持文化电商、文化服务贸易等新兴业态,继续开展文化惠民促进消费活动,推进文化、数字出版、动漫、影视等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创建。积极推动文化走出去,组织开展赴美国、俄罗斯、韩国、泰国、加勒比海地区等国家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扩大版权交流和版贸合作。深化文化企业改革,鼓励骨干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和跨国经营。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省旅游局、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文联等。
八、切实加强生态强省建设
27.强化污染综合防治。
(1)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设区市目标责任考核,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秸秆禁烧、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整治,火电机组、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比例达到100%,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万辆,PM10平均浓度继续下降,努力减少雾霾天气。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中石化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安徽分公司等。
(2)继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省级督查和设区市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督促各地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建筑施工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做好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有关应急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等。
(3)启动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重污染河流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新增污水处理配套管网1500公里。继续推动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制定工作,加快土壤修复进程。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约用水。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等。
28.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强化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降碳工程,严格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现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率。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管局、省物价局、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电力公司等。
(2)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行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制度,实现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积极推进联圩并圩、开垦增地工程。构建土地资源配置新模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全面启动领导干部任期耕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试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开展“去存量、调结构、提质增效”攻坚行动,制定节约集约用地2015行动计划。开展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研究制定低效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政策。全面推进城市建设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等。
(3)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矿业权布局调整力度,实现非煤矿山整顿关闭目标。推进矿业权管理移动技术平台应用示范工作,开展采矿权动态实测,夯实矿业权管理基础。改革矿产督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全省大中型、重点矿山的监督管理。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安全监管局等。
29.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1)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赔偿制度。探索建立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气象局等。
(2)争取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常态化,推进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分区域依法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落实生态空间开发管制。加强湿地保护。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坡耕地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重点县建设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400平方公里。加强巢湖流域、黄山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梁卫国。
牵头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文明办等。
(3)开展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研究,提出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监测指标体系建设方案。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强化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和综合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能源局、省国税局、省气象局等。
(4)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新增造林153.2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交通控股集团公司、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办事处等。
九、统筹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30.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1)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成82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启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规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别名称,统一学费、编制、职称等政策。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开展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民族教育。加快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建设,中小学宽带接入率达到97%,校园网覆盖率达到95.2%,班级多媒体配备学校覆盖率达到95%;开展第二批在线课堂建设,进一步扩大教学点覆盖面。完成12万中小学教师的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残联等。
(2)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扩大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权,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开展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进高职、中职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改革。遴选部分高校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制定考试招生制度总体改革方案,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制定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意见。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
31.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1)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落实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各类群体公平就业权利。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力争全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48万人、3360万人、422万人、1682.6万人、522万人、480万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启动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巩固和完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并建立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保监局等。
(3)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规范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加强优抚资金监管。加强优抚对象医疗和住房优待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低保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城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城乡统筹发展模式。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完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督促市、县(市、区)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本级临时救助资金财政预算,提升临时救助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减轻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的医疗负担。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物价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等。
(4)新增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0万套,基本建成24万套。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鼓励各地通过政府搭桥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政府购买以及货币化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
牵头负责领导:陈树隆。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省投资集团等。
32.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启动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强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加快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等。
(2)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开展各类群众体育、传统体育活动和比赛,建设一批便民利民小型体育场馆场地,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做好首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参赛工作。深化体教结合,加强青少年体育,推进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定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意见,促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谢广祥。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3)提高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帮扶体系,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重点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体系,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出台省级慈善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文明办、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等。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持续推进“共同发展”提升行动,确保“十二五”末全省少数民族乡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民委其他委员单位和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5)进一步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
33.巩固提升民生工程。投入726.5亿元,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调整完善实施内容24项,提高补助标准9项,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1870元提高到2050元。强化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和建后管养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残联等。
十、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34.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省教育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完成新老体制过渡衔接。深入推进政社分开,巩固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专项清理工作成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规范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党的建设等常规监管措施,探索联合执法、抽查审计、信息披露、信用记录、内部自律、设立监事会等监管新举措。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加快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完成全省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任务,探索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改革与创新。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治理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梁卫国。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省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4)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现有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将公共法律服务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5)突出矛盾化解和纠错监督功能,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省司法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6)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推行“阳光信访”,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实施依法逐级走访,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坚持带着感情疏导和化解群众矛盾,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信访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等。
(7)持续稳步推进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深入推进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通信管理局等。
35.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以延伸“五个全覆盖”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依法推进200座非煤矿山等企业关闭退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牵头负责领导:杨振超。
牵头责任单位:省安全监管局。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2)完善和拓展省政府应急平台和气象、地震等部门应急平台功能,加快推进县(市、区)应急平台建设,促进平台的互联互通。启动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评估和修订工作,推进应急演练常态化。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应急力量,进一步提升应急专业化救援水平和处置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应急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全程监管和问责机制,以“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共治,构建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链条。
牵头负责领导:花建慧。
牵头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安办)、省农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36.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使规划成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引领未来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7.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的范围和边界。指导市、县(市、区)认真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完成相关机构职责整合任务。严格执行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落实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逐步完善政府事权划分。建立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增减动态管理机制,适时修订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办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38.切实加强政府立法。推动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全面完成省政府立法计划任务。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政府规章。健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增强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开展政府立法协商,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制化。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9.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大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牵头负责领导:王学军、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0.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1)推进市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农林水利、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综合执法,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等。
(2)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和监督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1.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1)强化行政监察,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大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0个省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30个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35个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牵头负责领导:王学军、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决策公开引领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监督政府。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务服务中心)。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大力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加快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深化政府效能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法制办、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牵头负责领导:王学军、詹夏来。
牵头责任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确保接待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完成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方春明。
牵头责任单位:省管局、省财政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
牵头负责领导:王学军。
牵头责任单位:省监察厅。
协同配合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