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考务工作规定发布

20.03.2015  18:07

  2015年高考越来越近了。尽管高考早已不神秘,但关于高考的很多问题一直都带有神秘色彩。一张高考试卷从印制到运送、保管、分发,都是如何进行的?如何进行监控监督?考试结束后,扫描答卷如何保存?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昨天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2015年高考考务工作规定发布,上述问题从中略可以窥见一二。

  【运送】

  每一秒都在监控视线内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包含“分省命题”的统一考试)。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按要求,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供。其中,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清样应当通过机要渠道发送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接收并签发回执。

  试卷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印制。试卷运送车辆须加装视频监控设备或使用GPS、GPRS、RFID等技术手段,确保教育考试机构实时监控到试卷运送全过程。

   【保管】

  每天4次回放保密室录像

  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在启用前必须全部达标。所有试卷保密室、答卷保管室、试卷分发场所、答题卡扫描场所和评卷场所,均要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

  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试卷保管期间每隔6个小时(即每天4次:0点、6点、12点和18点)对保密室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在试卷分发场所完成试卷分发工作后,立即对分发全过程进行回放,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保密室和试卷分发场所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录像的回放查看工作。教育考试机构具体回放查看人员填写《2015年高考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记录表》交考试机构,考试机构负责人签章后报省级或地(市)级考试机构留存备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对本省(区、市)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进行汇总。

  参加试卷整理的人员须为教育考试机构正式在编人员。试卷整理场所要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试卷整理人员须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与整理试卷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试卷整理场所。所有人员在整理试卷工作全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卷整理现场。所有涉密事项,必须用加密方式进行联络。

  【分发】

  通过专用封闭通道直达考场

  考试当天,考卷到达考点,在分发给考生之前,还需要经历哪些过程?

  据介绍,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两名监考员共同领取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并检查试卷袋、答题卡袋、密封膜是否有破损,核对试卷袋、答题卡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并核对条形码是否属于本考场,核对无误后办理领卷手续同行,通过“封闭式”专用通道直达考场。

  开考前15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答题卡袋封面标注科目是当科考试科目且密封完好,考生无质疑后分发答题卡。开考前10分钟,监考员当众验示试卷袋封面标注科目是当科考试科目且密封完好,考生无质疑后启封试卷袋。若发现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试卷数量不符及错装、漏印、重印、错印等情况,立即报告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开始分发试卷。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应指导考生清点试卷,在试卷规定的区域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及座位号等,并在考场内的黑板上以醒目板书的形式提示考生当科考试科目、试卷页数、考试起止时间等信息。至此,考卷才算正式进入考生手中。

   【评卷】

  答卷扫描图像保存3年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暂行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统计测量暂行规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评卷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评卷工作中产生的所有涉及考生答卷、评卷情况、考试成绩等考试信息,只能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留存。扫描后的答卷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6个月。答卷扫描图像、评卷信息(含评卷过程数据)、考生成绩等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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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场规则:橡皮必须无封套

  根据要求,考生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监考职责:监考人员禁聊天

  所有监考员必须遵守规定,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监考工作过程中,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试工作场所,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不得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密封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