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09.04.2015  17:15

 

2013 年度环境统计公报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环保部要求,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是在2012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的调整原则进行了调整筛选确定,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逐个发表调查,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采取“比率估算”的方法,估算出非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2013年全省共筛选出8365家重点调查企业。 农业源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进行调查,畜禽养殖业中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逐户发表调查,其他污染物排放量依据养殖量和排放系数进行测算。 城镇生活源以市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位,市级行政区环保部门统一核算,并将污染物排放量分解至各辖区县,各辖区县据此填报相关报表,污染物产生量依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和产生系数进行测算,排放量为产生量扣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染物的去除量。 机动车以地市为基本调查单位,根据“遵循基数、核清增量、核实减量”原则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逐个发表调查汇总。 二、污染排放情况 1、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6.62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10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6.66%;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9.51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3.2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0.017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0.06%。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90.27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71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9.65%;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64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8.34%;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7.07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1.07%;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85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0.94 %。 氨氮排放总量10.33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0.77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7.41%;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5.80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56.19%;农业源氨氮排放量3.68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35.6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废水中氨氮排放量0.08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0.76%。 表1  2013年度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单位:万吨
指标 总量 工业 生活 农业 集中污染治理
废水 266234.19 70972.10 195091.48   170.61
化学需氧量 90.27 8.71 43.64 37.07 0.85
氨氮 10.33 0.77 5.80 3.68 0.079
2、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50.13万吨。其中,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45.02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9.8%;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5.09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0.1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二氧化硫排放量0.02 万吨。 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86.37万吨。其中,工业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62.64万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2.53%;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1.07万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23%;机动车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22.63万吨,占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6.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氮氧化物排放量0.03万吨。 废气中烟(粉)尘排放总量41.86万吨。其中,工业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35.18万吨,占烟(粉)尘排放总量的84.03%;生活烟(粉)尘排放量4.45万吨,占烟(粉)尘排放总量的10.63%;机动车废气中烟(粉)尘(颗粒物)排放量2.21万吨,占烟(粉)尘排放总量的5.29%;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烟(粉)尘排放量0.02万吨。 表2  2013年度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单位:万吨

指标 总量 工业 生活 机动车 集中污染治理
二氧化硫 50.13 45.02 5.09   0.02
氮氧化物 86.37 62.64 1.07 22.63 0.03
烟(粉)尘 41.86 35.18 4.45 2.21 0.02

                                  3、工业固体废物 201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936.74万吨,综合利用量10461.71万吨,处置量1373.65万吨,贮存量933.04万吨。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3.99%。 危险废物产生量55.84万吨,综合利用量48.91万吨,处置量11.33万吨,贮存量0.28万吨。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为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