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村民遭刑讯逼供承认杀人 2个月后“死者”返家
陈家杨夫妇。陈家不服霍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已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图片/新京报记者谷岳飞摄
陈家杨说,因为当年被刑讯逼供,两只手都落下了毛病。
陈家现在“家徒四壁”。村民说20年前,他家是村里的“首富”。
原标题:20年了,我还是嫌疑人吗?
1995年,安徽省霍邱县57岁的村民陈家杨被警方认定为杀人嫌犯并被羁押。两个月后,案件中的“死者”从外地返回,陈家杨当晚即被释放。陈家杨事后称,自己是“被打得受不了了”,“只求一死”,因而违心承认“犯案”。
陈家人介绍,警方当时对陈家杨的羁押和释放均未出具任何手续。近年来,看到多个当年的冤假错案相继曝光,陈家杨希望警方为自己平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遭拒后,他们走上了诉讼的道路。
11月25日,安徽霍邱下起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当地的最低温度到了零下六度。77岁的陈家杨躺在床上,裹着一床已洗得看不出花色的被子,有气无力地咳嗽,一声接一声。
陈家杨身形清瘦,头发已全白,眼睛肿胀着,挂着重重的眼袋。老伴徐玉珍说,“老头子心里有冤屈,晚上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陈家杨说,20年前,他被警方认定为杀人嫌犯并被羁押两个月,从羁押到释放都没出具任何手续。在家人帮助下,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安部门公布当年的办案细节以及明确他目前在法律上的身份。因为不服霍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他已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我能不能平反,就等上级法院了。”
20年前的命案
这具死尸的头上绑着一块石头,脚朝天浮在水面,尸体被水泡得肿胀。经家属辨认,死者正是先前报失踪的杨小满。
陈家杨所在的安徽省霍邱县南滩村,距淮河仅500米。村民们说,20年前,陈家杨可是这个小村落里的“首富”。陈家当时办了个加工厂,为方圆几公里的人们加工米面。1984年起,陈家杨还自费买了100多根电线杆、变压器等设备,为全村人供电。
陈家杨的小儿子陈晓记得小时候家中的阔绰,他们家是全村第一个安装吊扇和拥有电视的家庭。陈晓书包的外层口袋里,被父亲放满了零钱;陈家杨给大儿子的开学礼物则是一辆自行车,当时即使是村里吃公家饭的老师也少有人买这样的“奢侈品”。
陈家杨回忆,1995年8月的一天,他正在自家开的加工厂干活,警察找上门来,询问他是否认识一个叫杨小满(化名)的人。
陈家杨说,他后来了解到,杨小满是距离南滩村大约25公里的石店镇人,平时的营生是卖粉丝。当时杨小满的家人报警,说杨小满在经过南滩村时失踪。
据陈家杨家人以及南滩村一些村民的回忆,当时杨小满开着满载粉丝的三轮车经过南滩村淮河大堤时,因为路面颠簸,车上的粉丝掉下了几捆,南滩村不少村民都捡到了粉丝,当时抱着孩子经过的陈家杨的小女儿陈孝现,也随手捡了一把,放在家中的院子里。
杨小满发现车上的粉丝掉了后,开始沿途寻找,经过陈孝现家时,透过门缝发现其院中有一把粉丝,就打听陈孝现的去向。邻居告知,陈孝现去了500米外的娘家。
杨小满一路打听向陈家杨家找去,距离陈家大约还有50米时,他还曾向一位路过的村民打听过陈家方位。在这之后,就没有了杨小满的消息。
“当时办案人员就围绕这一块,认为陈家杨有作案嫌疑”,霍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韩家祥在今年接受安徽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
陈家杨说,他一家人被带至霍邱县王截流乡派出所“关押拷打”。“审讯、逼迫我们说出杨小满的下落。”因为一家人都不清楚杨小满的去向,两天后,陈家人被放了出来,陈孝现因为捡拾了粉丝被罚款200元。
村民们说,当时南滩村所有捡到粉丝的人,都被处以200元罚款。
陈家杨说,“本来这件事就算过去了,谁知一个多星期后,南滩村的淮河边发现一具男尸”。
这具死尸的头上绑着一块石头,脚朝天浮在水面,尸体被水泡得肿胀。经家属辨认,死者正是先前报失踪的杨小满。
按当时一位办案人员的回忆,杨小满的家人对这具尸体是否是杨小满也产生过分歧,后来就统一了意见。
陈家杨一家再次被霍邱警方带走。
据后来六安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在接受安徽当地媒体采访时的说辞,在杨小满失踪后,原六安行署公安处派员到现场指导办案工作。经排查,确定陈家杨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采取收容审查措施,关押在霍邱县看守所。
被迫承认“杀人”
“当年我已经57岁,无法忍受百般折磨和毒打,当时也只求一死了”,陈家杨说,他被迫承认杀了杨小满,“刑警队的人让我画押并摁了手印”。
说起第二次被警方带走后的事情,陈家杨抑制不住哭起来。他说,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被打。
按陈家所述,他们一家人先被带到了王截流乡派出所,陈孝现先遭遇到了拷打。
“所长杨守权先动手打我女儿的脸,之后又在一旁看着,指使其下属用皮鞋打我女儿的脸,站在旁边的人还用电警棍捣她,几班人轮流审讯,整整审讯了一夜。”
陈家杨说,他随后被时任王截流乡民警任庆林押至周集镇派出所。
“第一个动手打我的就是任庆林。当时我被打得吐血,多次昏死过去,后又把我拖到井边用凉水浇醒,继续殴打。刑警队三班人员轮流对我实施逼供,他们逼迫我说出杀害杨小满的经过。”
同村人周明健回忆,当时他给陈家杨送饭时,看到陈家杨“被反手拷在椅子上,面朝北、背对着窗户,精神恍惚,面前的地上有血,嘴边也有血迹”。
陈家杨的弟弟陈家孜去派出所给陈家杨送衣服,看见“两个公安正在审讯他”,“哥哥面前吐了一摊血,光着背在那里,已经认不出我了”。
“当年我已经57岁,无法忍受百般折磨和毒打,当时也只求一死了”,陈家杨说,他被迫承认杀了杨小满,“刑警队的人让我画押并摁了手印”。
陈家杨说,当时警察问作案过程,他只好瞎编,说是用加工厂的扳手把杨小满砸死的,扳手扔进了加工厂门前的池塘里。
陈家杨的小儿子陈晓回忆,当时警方找来两台抽水机,“把池塘的水都抽干了,没有找到杀人凶器”。
“招供”后的陈家杨被羁押在霍邱县看守所。在看守所,他又遭到同监“犯人”的殴打,“挨了打,我把地上吐得全是血”,(打人者)“还让我把衣服脱下来擦干净”。
对于陈家杨的上述说法,霍邱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章立周说,陈家杨案目前到了法院,该局没有信息对外发布,也不方便联系当年办案人员接受采访。
杨守权现任霍邱县公安局副局长。11月26日,新京报记者在霍邱县公安局门口见到杨守权,杨守权以“马上要开会”为由,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
任庆林现任霍邱县曹庙镇派出所所长。记者没能联系上任庆林接受采访。
六安市公安局此前回应安徽地方媒体采访时,承认当时确有刑讯逼供现象,“当时很多地方办案的风气就是重视口供,应从当时的时代背景看待这一问题。”
“不追责协议”
六安市公安局在一份对当地媒体的官方回复中提及此事,称当时是和陈家杨签了协议。协议的内容是:“陈家杨表示不再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在陈家杨被关押两个月后,1995年10月16日,失踪3个月的杨小满突然出现在石店镇家中。
今年11月25日,新京报记者在石店镇见到了杨小满,他介绍,当年开三轮车经过南滩村时,丢失了3捆粉丝。回头找粉丝的路上,越想越气恼,担心回家会被老婆埋怨。于是,一气之下,杨小满跟朋友一起去了天津打工。
杨小满回家的消息传开。陈家杨被连夜释放。
陈家杨说,他半夜听到警察喊他的名字,当时惊恐不安。“完了,肯定要枪毙我了。”
“放出来的第二天,就去了县城医院”,陈家杨的老伴徐玉珍说,陈家杨当时不停地喊疼。
按陈家人的说法,因为在派出所和看守所遭遇毒打,致使陈家杨胃部出血,丧失了劳动能力,加工厂也被迫关闭,一家人失去了生活来源。
南滩村乡村医生杨士华证实,陈家杨经常会找他来看病,陈自从看守所释放出来之后,身体一直不好,“体征清瘦、胸闷、咳痰、咳血……一直没痊愈”。
陈人俊、李绍敏、魏明贵等多位南滩村村民则证实,他们1996年在村里的打谷场上,亲眼看见陈家杨“吐了一摊血”,“样子很吓人”。
陈晓说,因为头痛、呕血等毛病,父亲从1996年到2007年间,仅在村卫生所看病花费就有一万多元。其间,陈家杨还曾多次到六安市、霍邱县相关医院治疗。
陈家杨提供的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等多份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陈家杨患有上消化道出血、胃溃疡、神经官能症等病状。
按陈家人的回忆,从看守所释放后,霍邱警方将陈家杨一家叫到村部,“给了5000块钱,还让我们在一张纸上签字画押”,徐玉珍说,经历了抓捕风波,心想人回来已是万幸,于是就签字了。
今年5月,六安市公安局在一份对当地媒体的官方回复中提及此事,称当时是和陈家杨签了协议。协议的内容是:“陈家杨表示不再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其后,陈家杨年事渐长,身体状况逐渐衰弱,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再付2.2万元救助款”,六安市公安局上述回复称,“由王截流派出所代表县公安局再次与陈家杨夫妻签订协议,夫妻俩表示不再上访申诉,村干部作为见证人在协议上签字。”
六安市公安局还介绍,除了以上两次救助之后,王截流派出所还协调乡镇党委政府,为陈家杨夫妇申请了低保进行救助。此后连续几年,霍邱县公安局每年春节均对陈家杨进行慰问,金额1000元至2000元不等。
陈家杨证实,自他从看守所释放出来之后,近20年来确实收到过霍邱县公安局总共3万多元的补偿款,但其中2.2万那笔是2007年他重病住进医院后,霍邱县公安局支付的治疗款。
申请公开案件信息
在申请书中,陈晓提出了11项申请,包括:陈家杨1995年被霍邱县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陈家杨被羁押的法律手续、讯问陈家杨的民警的姓名及现在工作单位等。
陈家杨一家并不认同与公安局的“协议”。高中毕业的陈晓认为,父亲和县公安局之前达成的所谓不追责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陈晓说,事实上,自父亲被释放后,陈家人一直在找霍邱县公安局讨要说法。
陈家杨的老伴徐玉珍说,他们因为经常上访,已成为霍邱县公安局的“常客”,陈家杨希望彻底的平反,得到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并让相关办案人员被追责。按徐玉珍所述,他们夫妇曾在公安局长的办公室被局长斥责,认为他们不遵守先前的“不上访”、“不追责”的协议。
2007年4月,陈家杨在县领导接访日时上访,反映1995年8月被县公安局错误刑拘,要求给予国家赔偿。
两个月后,霍邱县公安局答复称,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该局认为,陈家杨的诉求已过了诉讼时效,因此不予受理。
陈晓回忆,去年的一天,陈家杨将这位家中学历最高的儿子叫到跟前,陈家杨说:看了电视,这些年很多冤假错案都平反了,“我的冤怎么就平反不了呢?”
陈晓说,近年来,媒体报道了多起被纠正的冤假错案,河南赵作海案、湖北佘祥林案都是源于“亡者归来”而被纠正,陈家杨认为,自己的经历与上述两个错案类似。
陈家人想到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去年7月17日,陈晓代父亲向霍邱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陈晓提出了11项申请,包括:陈家杨1995年被霍邱县公安局刑拘所涉嫌的罪名、陈家杨被羁押的法律手续、讯问陈家杨的民警的姓名及现在工作单位等。
“从抓到放,公安局一直没有给过我们任何法律手续,我现在连父亲还是不是犯罪嫌疑人都不太确定”。
北京市国舜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敬辉代理了陈家杨的案子。他认为,陈家杨当年被错误抓捕,自称遭到了刑讯逼供,至今没有公安机关的书面手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法定渠道,可获知陈家杨当年被采取了什么措施,是行政措施还是刑事措施。
霍邱县公安局没有答复,一个多月后,陈晓向六安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同样未能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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